1.开具处方用化学名称,不能用商品名,字迹一定要清晰,一定要写明用法及用量;
2.我院不能开精神病类药品;
3.同一时间段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同药理作用的药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只支付一种药物的医疗费用;
4.“限门诊用药”特病不予报销;
5.大型检查,如CT、MRI及生化等一般是1次/季。
6.《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中审核未通过的药品请医生另开处方,在门诊收费处交现金后取药。
7.一次性开药量不能超过15天,若超量开药,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特殊情况请病员到医保办申请,医保办主任只有多开一月量的权力,如需开一月以上药量,必须到医保局申请)。
8.糖尿病患者:指血糖限报12次/季 。
9.每位病员最多只能开一种中成药,一个季度内不能更改中成药,如有不适,请暂停使用。
10.中草药目前仅限肿瘤病员使用。
11.严格按照门特管理办法执行,专人负责门特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