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所在新农合办公室接到淮安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文件,与之前政策相比发现有不少新政策。
一、2011年度药品费用与其他费用分开补偿,总体补偿比例提高:
在区内定点医院就诊住院的,使用药品在基本目录范围内的按75%比例补偿,比去年补偿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其他费用仍按65%比例补偿,转诊到其他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比例相应降低。
二、起付线的设立,文件规定2011年度转诊至市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设立起付线,标准为500元,起付线以下不予补偿。起付线的设立是今年开发区的新政策,既适应了淮安市新农合相关政策的整体要求,也是为了鼓励参保居民到区级医疗机构就诊,降低就诊费用。
三、在转诊管理方面,为了鼓励就近就医原则,简化了转诊手续:
①到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转诊不用在到开发区合管办审核;
②不在设立推荐、自主转诊方式,只分有转诊和无转诊两种方式;
③外出务工人员因急诊的可以进行电话转诊,更加人性化;
总体上看,2011年度淮安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政策更加适应目前形势下新农合的工作需要,在努力减轻病人就医负担同时,加强了新农合基金使用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