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贯彻市文明委下发的《关于实行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的通知》精神,7月初,纳入市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动态管理,7月底,下发了《关于实行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转变以往“评时忙”的怪圈,变“评时忙”为“平时忙”,达到月月有任务、时时在创建,促进文明创建日常化、常态化,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近年来,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与群众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要求不相适应,存在文明创建工作“临时突击”现象。纳入市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动态管理后,市文明办运用“系统”发布文明创建工作主要任务,由我院有关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按要求及时上传文明创建动态信息和工作资料,经县、区文明办初审,市文明办审核合格后,“系统”将按照《蚌埠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核测评体系》计分,计分结果作为市文明办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考核和届满申报的依据。市文明办通过实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对每年动态管理排名前10位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在现有文明创建人均奖励标准增加一倍发放奖励;年度排名后5位的文明单位,现有人均文明创建奖励减半发放;连续两年后5位的文明单位,取消年度文明创建奖金并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暂停两年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通知》中要求,各责任科室须高度重视,落实好文明创建工作的兼职人员,将《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文明创建动态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相关考核内容以电子件的形式及时报送至院文明办,院文明办再及时上传到《蚌埠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中,确保市文明办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考核优秀,为争创下一届省级文明单位夯实基础。(钱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