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广大病员提供规范、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向广大病员和社会作出如下诚信服务承诺:
一、遵章守纪。执行国家、省、市、区各级卫生、物价、劳动保障、药监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
二、规范行医。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按照医疗常规文明行医,认真书写和审查核对病历、处方,严格掌握诊断、用药、检查治疗、入出院、转院转诊标准。
三、因病施治。根据病情对症下药,合理检查、不搭车配药、超量开药,以药易药、串换药品,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严格执行医疗处方用药量的规定,努力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四、明白收费。公开医疗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分解、打包、重复收费,不超标准和自立项目收费。主动为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和住院“一日清单”,落实医疗保险自费药品检查项目告知制度。
五、安全用药。调剂药品处方时坚持三查七对,对抗生素、处方药凭处方购配、杜绝发错药事故,保证病人的用药药安全。
六、廉洁行医。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不收受红包,不拿回扣和提成。不向患者索要钱物,不为药品商或其它人推销、代售药品。
七、诚信服务。不购置、不使用、不销售假冒伪劣的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卫生用品,不使用过期、霉变和失效药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八、优质服务。以病人为中心,礼貌接诊,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文明行医。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