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者按规定时间进入病区,探视病源一次不超过2人,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探视。
二、危重患者家属持病危通知书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三、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陪护着,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签发陪护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
四、查房及治疗时间,陪护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主管医师询问。
五、陪护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
六、陪护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患者用药。
七、陪护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用水,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八、正在使用监护仪器的患者,探视及陪护着不得使用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