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科室:
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鄂继医教办函【2014】3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黄石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黄卫生计生办通)【2014】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分验审对象为拟参加2014年度省卫生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 分值要求及机构人员代码: 分值要求详见附件; 我院医、药、技类专业技术人员机构人员代码:1-1;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机构人员代码:2-1
三、 特殊情况学分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四、 学分验审材料见附件。
五、 学分验审程序 我院2014年度申报省卫生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在2014年6月17日下午5时之前提交附件2、附件4学分审验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以及相应学分佐证材料至院人事科。
六、 学分达标标准见附件。
七、 需要说明情况: 已参加2013年学分验审通过人员在附件2(Ⅰ类学分)、附件4(Ⅱ类学分)表中2010、2011、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名称栏应填写2013年已审核,201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名称栏按个人培训项目详细填写内容。
八、 联系方式 院人事部 联系人:潘良枝 王亚莉 联系电话: 0714-3062803 附件:鄂继医教办函【2014】3号文件
九、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黄石市中心医院网站普爱院区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