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高新区新农合患者的门诊费用可在我院直补,当年发票年内即时办理。
一、南昌县门诊直补
1、报销范围:慢性肝炎、结核病(抗结核、护肝)、肝硬化(抗病毒、护肝)、艾滋病等门诊发生的药品费用,每次门诊带药量不超过两个月(仅限口服剂型),超量开药及非口服剂型费用予以扣除。
2、报销标准:按可报费用的50%予以补助,每人全年补助6000元封顶,补助额不计入住院补偿限额。门诊直补药品范围不受《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11年版)》的限制,凡属于该特殊病治疗用药均纳入报销范围。
3、所需材料:新农合证、身份证、户口本、就诊病历(此四样为原件,由我院复印存档)、原始有效发票(含清单)、疾病证明书(不超过开药日期,当年有效,复印件亦可)。
二、南昌市高新区门诊直补
1、报销范围:艾滋病、肝炎、肝硬化的门诊药品、检查、化验、治疗费用,每次门诊带药量不超过两个月,超量予以扣除。
2、报销标准:遵循省新农合目录和诊疗目录标准,按可报费用45%予以补助,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封顶,不设起付线,补助额不列入住院封顶线。
3、所需材料:新农合卡、户口本、身份证、发票、药品清单、检疗项目清单、疾病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