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目标,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郑重承诺:
1、严格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确保不推诿病人;
2、24小时畅通急诊绿色通道,确保急诊病人救治;
3、努力为特殊贫弱群体提供一定程度的优惠或免费活动。每年为30名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减免部分医疗费用,定期为农民工子女开展免费心理辅导工作。
同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增加公益承诺:
1、控制医药费用。根据患者病情,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门诊均次费用零增长,门诊均次药品费用零增长。
2、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权益,营造舒适环境,推行温馨服务。保持市级公立医院病人满意度测评在前3位。
3、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益性活动,本院设立绍兴市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定期送医疗、保健知识进社区、机关(单位)、学校,全年免费提供20场健康宣教、义诊活动。
4、廉洁行医。严禁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理由而收取红包。
以上本院推出“3+4”公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397778、0575-85397666;节假日期间:0575-88811509(医院总值班)。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