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高级卫技人员学分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其中通过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获得的学分不超过50%),Ⅱ类学分75—100学分。
2、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从2008年开始,年度计算的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4、自2008年开始每年需取得职业道德继续教育Ⅱ类学分2分,并不得跨年度计算。
5、从2013年度开始将按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意见》(浙卫办科教〔2012〕2号)的要求,学分审核将按照‘专业对口,按需学习’的原则执行。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查询链接:
1、年度一二类学分汇总查询: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cme.zjwst.gov.cn/
点击“学分管理入口”,选择“个人”,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登陆后在“学分查询栏”点击“学分打印”即可。
2、浙江省中医药一类学分查询:http://cjxy.zjtcm.net/guo_sheng.asp
3、浙江省西医一类分查询:http://cme.zjwst.gov.cn/PersonalSearch.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