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日上午,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巩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为成果,响应浙江省卫生厅开展的“省查市、市查省级医疗机构”层级执法检查,绍兴市卫生局组队来我院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检查组由绍兴市卫生局副局长金红柱担任组长,浙江省卫生厅和下城区卫生局派卫生监督员全程参与。
会上,我院黄昕书记对绍兴市卫生局一行检查人员和卫生厅、下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员表示欢迎,希望检查组能对我院提出宝贵建议和反馈。谢志坚副院长作了我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汇报,解答了检查组提出的疑问。随后,检查组查阅了我院相关台帐和资料,并且按照检查表内容对我院放射科、药房、供应室等相关科室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