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医疗服务”惠及百姓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阳光透明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在201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实施“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服务是实施全民健康工程的一大亮点,更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的创新举措。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民生实事的落实进一步铺开低成本健康工程,方便人民群众就诊就医,进一步降低老百姓的就医负担。今年我市大力推进卫生医疗的惠民工程,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花少钱,看好病”。
“平价医疗服务”惠及百姓
看病就医还能和超市一样选择平价?不少市民对此并不了解。事实上,平价医疗服务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政府对卫生的投入,按照“政府补助、医院让利、患者受益、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通过“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医疗服务,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探索建立降低医药费用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目前,南澳县人民医院率先开展平价医院试点工作,市第四人民医院率先设立平价诊室,各区县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村卫生站等推广使用“平价药包”,在本地常见病中选择居民就诊量较大的10个左右病种,如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肠胃炎等,通过合理、有效、价廉的药物配伍,确定治疗药品品种,开展“平价药包”服务,在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础上,降低治疗费用,达到更加惠民。
记者了解到,平价医疗服务这一创新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开展并不容易,小小一张平价就诊单、一包平价药包等不单单是市卫生部门的功劳,也凝聚了多部门的协调合作。其中,卫生、发改部门负责平价医疗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平价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考核、评价;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平价医疗服务的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平价医疗服务中涉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监督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物价部门负责平价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管理、监督。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阳光透明
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配备基本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也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记者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截至10月份,我市县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为42.41%。以南澳县人民医院为例,其基本药物的使用超过了50%,药品种类多达271,大大减少了病患者的医药费。特别是自平价医院挂牌以来,医院让利约20万元,真正让老百姓花少钱,看好病。
为使得老百姓就诊就医更加优惠,我市加大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力度,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阳光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和监管,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南澳县人民医院在阳光用药基础上,还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为群众提供医疗机构科室布局、科室特色、专家信息和出诊时间、诊疗流程药物价格等医疗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选择。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平价医疗服务逐步步入正轨的同时,我市还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工作规范,共同开展平价服务:市中心医院与潮阳耀辉医院成立合作医院,探索医疗联合体机制,取得了一定进展;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濠江区人民医院、龙湖区人民医院进行合作共建,以管理和技术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为公立医院改革作了有益的探索;汕头东方医院、汕头国瑞医院、濠江新圣创伤骨科医院、汕头口腔医院等一批民营医疗机构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我市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与此同时,我市卫生系统还积极探索创新各种工作模式为民服务,如市中心医院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订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合同,在汕头首个办理医疗责任险投保手续,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 4月汕头市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运作,目前已成功调解了二十多宗医疗纠纷,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市中心医院、二医院、中医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第二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眼科中心等6家医院以及其它二级以上医院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临床工作实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持续改进体系。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广预约诊疗、检查结果互认、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等形式多样的便民措施,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