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医患和谐双赢局面
医患关系是一对相辅相承的矛盾,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信赖至关重要。医患关系紧张就会形成既困扰医院,又损害患者利益的“双输”局面。 医疗纠纷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表现。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调查,导致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患者对医学知识不了解,对疗效期望值过高;医疗费用问题;对治疗过程不满意;媒体炒作引起误导;医院管理不到位等等。 规避医疗风险,创医患和谐双赢局面,首先要明白医、患双方的权利。 患者有择医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隐私权。可以要求医务人员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费用等问题。 医护人员有执业的资格权、职责权。为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或避免对他人、对社会发生危害,必要时医生可以行使“医疗干涉权”。 知道医、患双方的权利后,还要讲医、患双方的责任。 “关爱、奉献、求实、创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院训)是医护人员对患者对社会、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也是践行“三个代表 医务人员责任重大,“治病救人”是医患利益的平衡点;“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是医疗改革的主题;在医疗行为中注意减少花费是重要议题;耐心解释,为患者进行心理疏导,播撒好心情亦十分重要。医务人员须不断提升自身整体人文素质才能胜任工作。 患者对自己对社会负责任要做到:①文明求医;②积累医学科普知识,提高素质。即调整心理观念和行为,对自己的健康和康复负起责任。 患者就医的过程就是医患关系磨合的过程,患者启用择医权时,面对技术素质、医德素质、文化素质有差别的老、中、青医务人员,担心误诊误治,提防医疗腐败,有比较、有疑虑可以理解。可以明确告诉患者,住院部的“医生、主治医生、主任医生”三级查房制度,决定了医疗工作基本是整体行为。尤其是事关重要的医疗、手术问题,不是某人可以单独决定的。医患在明白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的基础上,要能够换位思考,加强理解和沟通,以良性互动达到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