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向社会公开的十项惠民服务承诺
1.对患者实行全程优质服务,讲文明、讲礼貌、实行文明用语、杜绝禁语及不文明行为。
2.对贫困地区的农牧民患者、城镇低保患者、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开设济困门诊、济困病房,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门诊患者做CT、彩超、脑电图、核磁、胃镜、肠镜等大型设备检查费给予减免20%;化验费用减免10%;孕妇检查B超费用减免30%,化验费用减免20%。
3.杜绝收“红包”。对患者各种用药、检查、收费实行透明服务、阳光作业。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费用查询系统,对住院患者实行一日清单制、限时结报制。
4.医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开展“无假日医院”、“双休日门诊”。120急救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接到急救电话1分钟内出车,及时赶到现场。
5.对患者实行一站式服务。免费为门诊患者提供饮水机、一次性水杯、针线、雨伞、花镜、列车客车时刻表、轮椅、平车。外勤队免费运送住院患者。
6.残疾人、现役军人、离退休老干部、人民教师优先就诊。离休老干部有病可拨120电话,我院即可上门往诊,又可接诊。
7.护理工作耐心、细致,贵重药品允许患者或家属亲视配药过程,按要求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8.常规辅助检查,24小时服务,做到患者需要随到随做。
9.医院领导定期深入科室征求患者意见和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10.实行诚信服务,健全监督机制。医德医风举报电话为8411801、8413801、8413878、841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