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号收费标准:
1、普通门诊:未实行分级挂号。挂号费0.5元,诊疗费3.5元(急诊加收1元诊疗费),初诊购病历本0.5元和普通诊疗卡1元或诊疗磁卡5元。
2、妇产科门诊:在普通门诊收费的基础上加收5元妇科检查材料费(含本院职工及特优门诊对象)。
3、专家门诊:诊查费30元(妇产科加收5元材料费),初诊需购病历本0.5元和普通诊疗卡1元或诊疗磁卡5元。
二、优惠对象:
1、对下列人员免诊疗费和挂号费: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表证)、衡阳市干部医疗保健对象(干部保健卡),现役和伤残军人(军人证、伤残军人证),本院正式职工(诊疗卡),绿色通道门诊(离退休老干专用病历本)。
2、“特优门诊”就诊对象:70岁以上老年人(老年证),城镇下岗职工“低保”人员(低保卡),伤残人员(伤残证)等凭有效证件收取诊疗费1.5元,免挂号费。
3、简易门诊:挂号费0.5,诊疗费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