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卫生局相关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4年"清明节"安排如下:
清明节(2014.4.5--2014.4.7)
4月5日(周六)休息
4月6日(周日)休息
4月7日(周一)休息,门诊按平时周一开放(含普通门诊、专病专科、专家门诊)
注意事项:
1、节日期间急诊照常开放,值班坚守岗位,全面负责医院工作,提高警惕,做好巡逻工作。
2、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的应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
3、遇到破坏情况,应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
4、值班人员要按时接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班,须提前妥善安排。
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