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推进落实“九不准”
7月21日,第一人民医院召开专题会,就进一步推进落实“九不准”进行安排部署。
自去年以来,第一人民医院为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全院职参加“九不准”专题学习,同时组织科主任开展以“九不准”规定为主题的讨论活动;通过医院电子滚动屏、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上墙等形式,把“九不准”的相关内容传递到每位职工心中,营造学习氛围,做到了电视上常有影像、广播里常有声音、报纸上常有文字、网络上常有内容;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常态来抓,通过定期督促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
此外,医院还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强化自警自律以及制度约束,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贯彻落实好“九不准”。通过一系列措施,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得到进一步促进,为打造“美丽型医院、活力型医院、惠民型医院、和谐型医院、廉洁型医院”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