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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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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三院对“参合”农民八项服务承诺

1.“参合”农民住院按《山西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三类标准执行。2.“参合”农民出院结算,直报工作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3.“参合”农民有门诊进行CT、彩超、肌电图检查的费用优惠20%。4.各类手术费在三类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10%。5.本院专家手术费按普通手术费标准收取。6.“参合”农民住院期间免收院内会诊费。7.住院床位费、陪护费优惠50%。8.对急诊来院的“参合”农民免收急救车费。

焦点访谈:回扣严重的江门医院

演播室主持人翟树杰: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焦点访谈》节目。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是挂在老百姓嘴边的老话题,而在医药界普遍存在的医药回扣现象,则是药价偏高的直接原因之一。针对医药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各地政府也在不断地加大打击力度。不久前,广东省江门市针对新会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收受医药回扣的事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其结果令人震惊。解说: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是省里第一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在1993年被评为全国二级甲等医院。该院有400多张病床,年门诊量、急诊量达到50多万人次。因为医务力量较强,成了新会区急救和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深受当地百姓的信任。但是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医院的威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局陈钜良检查组长:最早我们是在(2005年)3月8日,我们江门市检察院对我们的方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商药品回扣,(因为)这个问题,就把我们的方院长带到检察院去问话。解说:据查,新会区人民医院院长方机收受医药企业回扣的情节十分严重,而且从收受回扣的形式上也不同于以往简单的现金交易。在纪检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当地一片价格昂贵的住宅小区。记者谢子猛:为了规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现在很多医疗公司也在不断地变换着赠送医疗回扣的方式,从最初简单地送现金发展到送汽车、送公寓,甚至到送别墅,现在大家看到的这栋三层的别墅,就是江门市新会区一家医药公司送给新会区人民医院院长方机的所谓的回报。解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方机不但收受了当地某医药企业价值130万元的房产两处,而且占有了该企业49%的干股。在短短两年间,新会区人民医院在这家医药企业采购药品达到2850余万元。同时,纪检组工作人员发现,除了院长方机,新会区人民医院的许多科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收受医药回扣的行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邓美琼局长:像人民医院除了院长方机的这起案子以外,还出现了其他的医生收受医药回扣的问题。那么(针对)这个方面的问题,我们新会区纪委检查机关已经根据调查的情况,区别并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一百四十多名医务人员都已经分别做出了处理。解说:几乎在江门市纪检部门对新会区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的同时,远在四川省达洲开江县的县医院,一位名叫肖启伟的外科医生实名举报了开江县医院医生集体收受医药回扣的事实,而调查的焦点同样从院长身上开始。肖启伟举报人:因为任何一个医院院长的权力是比较集中的,是比较大的。一个医院哪怕是开支一百块钱,甚至开支一分钱,都是院长一支笔。解说:肖医生的举报,经省、市纪委调查组调查,情况属实。随后,省检察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统一部署了为期半年的医疗卫生系统区域办案专项行动,截止到春节前已查处了128人,其中包括36名医院院长。一位曾在圈内多年的高级别的医药代表告诉记者,这样的现象其实在我国其它地方也很普遍。记者:除了给钱、给房、给车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方式?某医药企业销售代表:这形式很多,我们有的时候可以安排人家的子女出国上学,还可以,如果不行的话开研讨会。在国内也行,出国也行,反正都是好地方。解说:对于这些形式的医药回扣,医务工作者的认识也不尽相同。有些医生认为,即使不接受药商的所谓友好表示,药价也一样不变,结果只是让药商获利更多而已。广东省某医院医生:我认为他这是在让利,比如说他本来是让10%的利,在推广期的时候他让5%给我们,给他做推广,所以我们当时认识的不是一个,我认为不是回扣,就是说我们拿了,他拿少一点儿,因为价格已经定了,病人没有因为我们把价格升上去。所以当时就觉得这个好像不是回扣。四川省开江县医院杨继辉副院长:我觉得国家应该仔细研究这个问题,这一个利润空间必须要符合市场规律,它违背了市场规律,它高额的利润空间,他就有这个条件搞那种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解说:如果连让利都能让出这么大的空间,那么医院里药的利润空间到底有多大呢?在一些连锁性质的平价药房里,记者把几种老百姓常用药和二甲医院的药价做了简单的比较,发现二者相差悬殊。医院里三金片的药价是平价药房药价的200%多,而老百姓常用的板蓝根和罗红霉素的价格则超过了300%。记者:最多的回扣药是什么?举报人肖启伟:是一种沙星之类的针药,那个药医院里才卖七十块钱一瓶。记者:在外边呢?举报人肖启伟:给了你(医生)20块钱,它的回扣达到了30%,那是我们医院药品回扣最高的一种药。某医药企业销售代表:一般你要是不懂,恐怕是想象不到。这个中间,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他这个多的时候可能过十几道手,就是经过十几个环节、十几拨人。你想这个中间每一层、每一个环节他都有人拿钱,有人吃回扣。到最后,你想这药卖到老百姓手里你想它能不贵吗?解说:知情者为记者描述了这样一条药品走向医院的回扣链条,首先有新药注册的公关成本,还有新药定价的公关成本、药品分级的公关成本。在招投标阶段,药剂科主任、药食管理委员会、采购、库管等环节都需要关照,而中标之后,科室主任和临床医生因为直接决定药品临床反映和销售量,是吃回扣的主要力量。而医院用药的电脑系统是确定给临床大夫送多少回扣的信息来源。据查,江门市中心医院的电脑工作员两年下来,也有十万元的回扣。据知情者介绍,所有这些所谓公关费用中,以新药注册阶段的花费最大。某医药企业销售代表:干我们这一行都有专门的搞政府工作协调的部门,我能了解到的,就是你要注册,就是据我所知,注册一个新药,就是曾经花过活动费用达到500多万。解说:毫无疑问,再大的花费,药商最后都会在病人身上找齐。50年代,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赋予医院对药品价格15%的差价受益权,确定了以药养医的政策。虽然,这些年国家不断对原有政策进行着调整,但迅猛发展的医药市场早已挣脱了现有机制本身具备的控制能力。据统计,全国已经通过药品质量管理标准的药品生产企业达到4000多家,这并不是正常的市场现象,我国很多地方的医疗卫生工作者都对这种表现出忧虑。天津市卫生局张愈局长:这在其它发达国家这个数字对他们来说简直都是天文数字了,他们一般的生产企业,像一般的国家恐怕也就是三位数、两位数的样子,我们现在这个数字就太高了。某医院党委书记陈海泉:生产厂家比较多,应用量比较大。这样的话,因为对市场的占有、竞争相当厉害,所以谁能够打进医院,就对这个厂家生产、发展、利润都有很大推动。所以他们就为了这个(药的)品种能够打进(医院)去,所以有的不法医药企业就会在这方面的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解说:除了药品生产企业,全国还有大约17000多家药品代理商,药商们分不同级别层层瓜分药品利润,而所有这些人的收入全靠买药者来买单。很多低收入人群每次看病时,都会对药费精打细算,哪能想到自己成为这么多人的衣食父母。低保患者甲:平常有病都扛着,谁也不敢来,因为生活条件也不是太好,也不敢来看。低保患者乙:看完这场病这个月日子就不好过了,就得一点一点地紧,各方面都得紧。天津市卫生局张愈局长:政府应对于医院人员的费用问题,和它的投入方面要加大保障,然后实行取消这种以药养医的政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天津市人民医院江涛副院长:这样来讲,通过政府把药价压下来。同时减少医药在购销环节中的中间环节,把这些利润还给老百姓。演播室主持人翟树杰:在2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而治理的重点中就包括医药购销环节中的回扣问题。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也感受到,只有医药、卫生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有效地控制医药回扣等现象的滋生,让我们的医疗环境逐步变得健康有序。好,感谢你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并给我们提供更多的新闻线索,再见。

医生“倒卖”孕妇吃回扣

如今本市一些医院妇产科“吃不饱”,便纷纷千方百计同地段医生搞好关系,希望能送来更多的孕妇。这种行为不仅从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孕妇对医院的选择,而且其中产生的回扣交易,也让孕妇蒙受了经济上的损失。2月19日,记者在大东区一家医院采访,该院院长自曝地段医生“倒卖”产妇内幕。送一个产妇给回扣200元这位院长说,沈阳对孕产妇的管理是,妇女从怀孕12周开始,便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地段妇幼保健部门立卡,由地段医生监护胎儿的发育及对高危产妇的筛查等。待孕妇怀孕28周以后,便由孕妇自己选择医院,这时,地段医生要把孕妇建立的保健卡交给孕妇,孕妇把保健卡送到自己选择的医院,并在该院继续进行孕前检查,直至生产。沈阳医院的妇产科是在计划经济时形成的,几乎所有市级以上医院全有妇产科,各区还有妇婴医院。如今本市每年新生儿约四五万人,一些医院妇产科“吃不饱”,于是纷纷千方百计同地段医生搞好关系,以多招揽产妇。这样,从简单地请地段医生吃饭送礼,渐渐发展到地段医生送一个产妇便给“回扣”的情况。价格也由100元不断上涨到如今的200元。回扣转嫁到产妇身上这位院长告诉记者,地段医生能拿到回扣的医院,大部分是中小型医院。而到这里生孩子的产妇,大部分是家庭经济不富裕的家庭。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医院拿出钱给地段医生,当然就要把这钱转嫁给产妇,无疑增加了产妇的经济负担,成为与医疗没有直接关系的一笔支出。这位院长说,有些地段医生,在孕妇应该转到上一级医院时不把卡给孕妇,而是由他们来送,以此向医院要钱。如果拿不到回扣,便向孕妇宣传不给回扣的医院条件如何不好,误导孕妇。为了医院的生存,一些医院只好照样给地段医生回扣,一年仅“回扣”钱就达七八万元。这个钱如果用来改善医院条件或更新设备患者也可以受益,但是,这些钱却揣到了个人的腰包里,这位院长良心上受到谴责,才对记者揭出了家丑。回扣比红包还恶劣对该院长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卫生局纠风办负责人。她说,如今,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医疗卫生行业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都在着手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际上,在看病难、看病贵中除了医疗费用的上涨,还有很多不正之风,如大处方、乱检查、乱收费,还有一些同医疗无关的“红包”等。该负责人还认为,这种行为比红包还恶劣。因为给医生送红包患者尽管不情愿,但为了买个平安和心里安慰,是患者自己要送,然而这种回扣宰了患者,患者却不知道,对此现象一定要认真查处。

医药代表公开“回扣日记”

医药黑幕深度调查随着本报“让看病不再难”调查报道的推进,本报记者先后采访了多名医药代表了解到一些药商和医院联手,医生凭处方吃回扣,最终将高昂费用转嫁到患者头上的黑幕。一位“走南闯北十多年”的医药代表称,希望通过本报报道“将一些关于医生凭处方吃回扣的细节告诉大家。”他说,这样做并非良心发现,而是自己也是一名患者,也挨过宰。关键词·勇气医药代表同样挨“宰”昨日上午,天气阴冷,成都城东某露天茶园稀稀拉拉坐着几名茶客,跟以往的周末相比,这里显得异常清静。10时30分,瘦高的“影子”手握报纸,肩上斜挎着一黑色公文包来到记者跟前,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因为还要在这个行业混,所以我不会告诉你真实姓名,如果需要找个符号替代,就叫我‘影子’吧……”他说。“影子”在医药行业干了13年,医药代表做了整整10年,呆过的地方很多,和医院上下打交道也太多。所以他才敢说“我对行业里面的一些过经过脉的东西太清楚了。医生咋吃回扣,我了如指掌。”“影子”说:“看了你们的报道,都在讲患者看病贵、药价贵。药价为什么这么贵?都是医生吃回扣吃贵了的。”他说。“影子”之所以愤而站出来勇揭行业黑幕的原因是,他是一名肝病患者。为了治病,他先后到过不少医院,花了近10万元,因为自己熟悉医药行业情况,明知挨了宰也只好忍着。他说,自己不可能在这个行业里一直呆下去,况且自己的亲戚朋友以后也难免会患病,难道让他们也要同样被医疗黑手“痛宰”?正是怀着这种复杂的心情,他决定将医疗行业内已成惯例的游戏规则讲出来。关键词·曝光日记本写满“回扣清单”“影子”今年37岁,1993年毕业于某医学院,学医的他并没有从事他的临床医学专业,而是进了一家医药企业搞管理。后来又跳到一家药厂做医药代表。10年来,因为业务关系,跑了全国不少地方,跟医院打交道的经历自然就可以“写书了”。交谈中,“影子”从皮包里掏出3本泛黄的日记,他说:“这些就是我和客户们打交道的记录,我一直带在身上,上面有些东西你们感兴趣。”“影子”负责销售公司生产的“××药”。日记中,“影子”较详细地记载着医院部分科室医生,在开具处方中“××药”的数量,和应得多少回扣,以及和部分医生回扣结算情况。翻开这些本子,除了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影子”的工作心得、客户资料和工作日记外,记者在一个软抄本上发现了医生开药品吃回扣的详细清单:“胃肠科:20支小返40(已给)4支大(未返),泌尿外科:5支小未返,内耳鼻喉:15支大返45(已给),××1000元整(已付)××300元(已付)××150元(已付)……”记者看到,“影子”的日记本中,满篇都是这样的账目记录,神外、消化内科、门诊甚至库房,涉及的医院科室众多,主任、护士长、一般临床医生都有。“影子”称:他接触过的医院“基本上全都这样,比这更凶的还多呢。”比开处方拿回扣“更凶”的是什么?记者问。“索贿不办事!”“影子”说,有一家医院护理部有个主任,曾公开向他索要1000元红包,承诺让他代理的药进入该医院,结果收了钱却未兑现承诺。关键词·诀窍新药进医院要送“红包”一名叫李芳的医药代表始终不愿意和记者见面。5次简短的电话交流,她都强调之所以不见面,就是因为“在这行里做出头鸟,是不明智之举。”不过在电话里她表示,愿意谈谈通过什么渠道将药品打进医院,以及医药代表是如何与医生打交道的内幕。李芳称,一种新药从生产公司出厂、委托销售公司经销,到进入医院和药房销售,最后也是最关键的程序就是由医药代表完成的。一般情况下,新药出来后,有经验的医药代表会带上样品和资料找医院联系,直接找医院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临床科室负责人,通过几次接触和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当医院对其不再反感后,医药代表就会抛出“杀手锏”———明确告知医院使用这种药品的“实用性”,即回扣有多高。新入行的时候,由于没有摸清“行规”,李芳屡屡碰壁。2004年8月的一天,她带上一种新药品的资料和样品,来到一家大型医院,联系药品进临床的事情。医院主管药品采购的副院长毫不犹豫地将他喝出门去:“不许在医院推销药品。”就在她灰溜溜要退出去时,另一公司的一名医药代表进来了。这时该副院长态度急转,笑脸相迎这名医药代表:“你们的药临床效果不错啊!”“那还不是多亏院长关照。”说话间,这名医药代表将一个信封递了过去。见状,李芳明白了其中道理。第二天上午,李芳又去了那间办公室,直接就将一个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递给了院长。“院长,我们老总让我找你帮帮忙,这个药品很实用的。”接下来就是宴请吃饭,医院副院长、药房主任、几名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悉数到场。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就这样,李芳成功地在很多家医院建立了促销药品网络。李芳称:“医生不是神,而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软肋。”而最奏效的方法就是“投其所好”。哪个医生喜欢喝酒,哪个医生喜欢抽烟,哪个医生喜欢打牌,哪个医生喜欢洗桑拿,这些都是医药代表需要掌握的,“投其所好,对症下药就能获得对方的信任和好感。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按时支付医生的药品回扣。”关键词·行规“二八定律”摆平医生在确保自己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服务的药厂、跑的医院这些材料都必须保密,同时个人的影像和声音等不被曝光的前提下,医药代表钟平和记者见了面。尽管进入医药代表行业才2年,但看上去就很精明自信的钟平已经很有建树。谈起“征服客户、屡建奇功”的“二八定律”,钟平洋洋得意。钟平告诉记者,他经手的“××药”成本价一般在5到8元左右,医药公司卖给医院的价格有20元、23元、25元三种,而这些医院给患者的价格又变成了30元、35元、43元,一些药店的销售价格又是10多元、20元不等。同一种药有这么多不同的销售价格,就是因为药业公司、医院和药业代表、医生等有不同的利益。钟平告诉记者,药品进入医院后,剩下的工作就是到临床科室做工作,让医生尽可能地使用他们的药品,由于药品开得多医生的回扣就拿得多,在这种利益驱使下,医药代表似乎不需要花多大力气。是不是科室内的所有医生都会为了回扣而滥开处方呢?答案是否定的。钟平称,也有不少医生反感开处方拿回扣。为此,他们会套用“二八定律”开展业务攻坚。何为“二八定律”?比方说,一个科室里有10名医生,医药代表只需要花功夫“摆平”其中的两人,给这两位医生足够的回扣,要他们尽量多开自己代理的药品,其他的医生按照常规开药,这样就可以保障药品在医院的销量了。钟平说,在一家医院的护理部,每月要用掉他们4件共400瓶的药,其中两个医生开出的药就占有一半。当然,他们的提成就比较丰厚。关键词·手法假发票冲抵回扣缺口一般情况下,各诊室的医生在开完一批处方药品后,就会要求医药代表兑现回扣,回扣都以现金返还。据记者所知,医院给药业公司货款结算,一般是每月或者每季度一次,那么,给医生的回扣是由医药代表垫资还是由医药公司支付,中间是如何操作的呢?一家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罗飞告诉记者,医生的回扣都是医药代表在负责,按照业内惯例,医药代表会经常性地与医生联系,不定时地与他们结算,所有回扣都由医药代表先行垫付,等医院将药款支付给医药公司后,医药代表再向公司支取回扣,以电话票、餐饮发票等冲抵,罗飞称,为向公司冲抵回扣款,他们甚至有去购买假发票的经历。也有一种包干方式,即药业公司给医药代表的费用中就包含了给医生的回扣,医药代表如何与医生勾兑,公司不管,只看效果。由于频繁结算,医生的回扣有时数十元,有时上百元。对于那些“业绩突出”的医生,医药代表往往会多给些提成,零钱也不用找补,而一些平时就没开多少药的医生,医药代表则不愿意多给他们回扣,否则自己贴本。关键词·谎言“谢绝医药代表不过是个幌子”在很多医院的门前,人们经常可以看见“谢绝医药代表”、“医药代表禁止入内”这样的醒目警示标牌,这样看来,医药代表是医院最不受欢迎的对象,事实果真如此吗?钟平告诉记者,这种标识,其实是医院自欺欺人的谎言。“内心里,他们是很欢迎医药代表的。”一次,有种新药需要进入一家医院,之前,钟平的老板要他给C医院院长送去了10000元钱,还要求他和院长见面后“不能提任何的要求。”当然,其他的接洽工作自有人再去完成。后来,他们的药品果然顺利地进入了这家医院。钟平称,为了建立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医药公司给医院各环节主要负责人的打点是经常性的,过年过节送礼是小事儿,请院领导全家外出旅游也司空见惯。而平时医药公司经常召开的产品说明会,据称也是勾兑医院一般员工惯用的公关手法。(为保护当事人,医药代表姓名全部采用化名,一些细节也做了技术处理。特此说明。)

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扶贫

 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专家到贫困山区医疗扶贫。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受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25日召开新闻通报会,指出自2005年4月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落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0日,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45.8万余人次,出动车辆7万余台次;检查医疗机构、计生机构15.7万余户次,取缔无证行医3.4万余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9394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1220户,查处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机构1021户,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246户,查处计生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162户,查处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其它违法行为1.3万余户;没收药品、器械7万余箱(件),没收违法所得1695万余元,罚款4428万余元,警告、责令改正2万余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23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87户,暂停机构执业2801户,暂停人员执业6097人;向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移送案件878件;追究刑事责任33人;对69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查处的典型案例见附件。更多案件正在处理之中,将陆续通报。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非法行医者寸步难行,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各地均设立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专项行动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截至7月31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接到投诉举报线索572件,与专项行动内容有关的共531件,涉及30个省(区、市)。其中反映无证行医问题245件,占举报总数的46%;反映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问题227件,占举报总数的43%;反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问题9件,占举报总数的2%;反映行政不作为、违法审批等问题的50件,占举报总数的9%。各地也接到了大量的投诉举报。所有投诉举报案件线索都得到或正在调查处理之中。为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工作,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6月24日至7月8日,分别对北京等1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正在对山东等10个省进行第二批督查。专项行动开展4个月来,总体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视不够,思想上、认识上和行动上还未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二是一些地方还未真正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达不到要求,多部门协同开展工作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对非法行医者打击不狠、出手不重、打而不死,无证行医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社会宣传和曝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地方对案件的查办不够及时、调查不够深入、处理不够到位,对违法违规者还没有形成应有的震慑作用。四是一些医疗机构存有侥幸心理,想方设法规避执法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有效纠正,甚至个别医疗机构仍然在顶风作案。针对上述问题,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将组织开展第三批的督查,要逐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予以曝光。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案件查处情况一、广东省东莞市取缔四个无证行医窝点和查处一个违法医疗机构2005年6月22日至23日,根据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供的线索,在广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东莞市采取果断措施,一举取缔了虎门仁爱(海健)医疗门诊部、虎门中山门诊、东坑初坑社区医疗门诊及黄江裕元医疗中心四个非法行医窝点,并查处了违法执业的东莞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虎门门诊部,共收缴药品器械28卡车,价值约160万元人民币。二、江苏省宜兴市甘四雄、黄利容夫妇非法行医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线索,经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实,从2003年11月开始,甘四雄、黄利容夫妇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对外宣称自己是祖传中医,包治各种皮肤病、风湿疼痛等病症,以普通药物假冒所谓“特效药”、“祖传秘方”销售,非法获利5万余元,受骗人员达250余名。目前,犯罪嫌疑人甘四雄、黄利容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三、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卫生厅责成省卫生监督所对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焦作市轻工医院、漯河市中心医院第二分院、濮阳中原肛肠病医院、周口福音医院、平顶山市民政医院、商丘商电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经查,河南省煤炭总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将肝病科、肿瘤科、男性生殖科出租承包经营,并向社会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违法销售药品,牟取不正当利益。该案已查明的非法收入共计1400万元,7家医疗机构收取的管理费共计122.7万元。河南省卫生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7家医疗机构做出了处理决定:责令立即停止非法执业活动;限期整改1个月,经省、市卫生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验收达不到要求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分别给予3000元至43000元的罚款,共计10.5万元;依法封存药品3698盒,各种医疗器械16台。河南省卫生厅对7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河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汝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山西省大同市天隆医药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协议,将皮肤性病男性科对外出租承包,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性病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河南省卫生厅责令其停止性病诊疗活动,没收非法所得14.4万元,罚款9000元。有关部门依纪依法给予汝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汝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四、河北省雄县中医院非法出租科室根据群众举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河北省卫生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雄县中医院非法出租科室案进行调查。经查,河北省雄县中医院自2003年8月开始,将“风湿科”(另挂“颈肩腿痛科”)出租承包给个体医疗器械商踪某,每月收取出租费2300元。踪某在不具备执业资格情况下,非法开展诊疗活动。雄县卫生局于2004年12月7日对踪某作出了“责令停业、没收器械、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但是,雄县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刘锦泽擅自同意踪某只交了3000元罚款,并将已扣押的设备又退还本人。2005年3月,经新任院长李宝华批准,雄县中医院再次与踪某合作。2005年4月29日,卫生局对此案进行了查处,责令雄县中医院立即改正,并对雄县中医院作出了“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但未执行到位。联合调查组立即责成保定市卫生局和雄县卫生局切实落实对雄县中医院和科室承包人踪某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追究县卫生局和县中医院相关人员的责任。目前,对雄县中医院4500元的罚款已经落实,对踪某所欠的7000元罚款,已申请雄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给予雄县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刘锦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雄县中医院原院长延景一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雄县卫生局该案办案人员姚秋奎、黄占军停止工作、深刻检查的处理。五、湖南省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湘潭县中路铺镇中心卫生院非法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2005年3月23日,常德市纺织机械厂职工姜某因患颈椎疾患到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小针刀室就诊,该院冒名进修医生“龙安国”在没有带教医师现场指导的情况下,为姜某进行小针刀治疗,在实施利多卡因局部麻醉过程中,姜某出现严重反应,随后血压下降,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专家会诊,诊断为“麻醉意外,利多卡因过敏性休克”,死亡原因为“过敏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湖南省卫生厅责成省卫生监督所和常德市卫生局进行调查。经查,“龙安国”真实姓名为龙安明,系安乡县农民,没有经过任何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习培训,曾到省内外流动非法行医。后盗走其堂弟龙安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遂即到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出进修申请。该院在龙安明未出具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的情况下,接受龙安明进修,并单独执业达10个月之久。常德市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责令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限期改正,并罚款4000元。该院院长、主管副院长负有领导责任,经武陵区卫生局报监察局决定,给予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汤发琪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彭仕龙行政记过处分;人事科科长黄昭暇和医务科科长范波在接受卫技人员进修时没有严格执行接受医生进修和临床处方管理制度,负有直接责任,经武陵区卫生局决定,分别给予黄昭暇和范波行政记过处分。龙安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已涉嫌犯罪,现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据群众举报,湘潭市卫生局查明,湘潭县中路铺镇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主任王伏莲于2000年至2004年期间,利用工作之便,非法为他人施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手术5例,其所得收入250元全部归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湘潭县卫生局吊销了王伏莲医师执业证书,撤销其主治医师技术职务,没收违法所得250元;对该案负有领导责任的中路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楚有根予以警告处分,对分管负责人熊爱国予以行政记过处分。湘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给予中路铺镇中心卫生院和王伏莲罚款3万元。六、重庆市涪陵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和万州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实验室检验报告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重庆市卫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别于6月8日至11日和17日对四川西南联合医院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重庆市涪陵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和万州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进行了检查。经查,涪陵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该院妇科、泌尿科、性病科、皮肤科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实验室检验报告;该院性病科检验人员未经过相关专业培训,不熟悉性病诊疗的一般常规;性病实验室不具备基本检验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试剂;超范围行医。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涪陵区卫生局已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给予罚款8000元。对涪陵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涉嫌诈骗、药品虚高定价、发布虚假广告的问题,分别移送至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物价局和重庆市工商局处理。万州区皮肤泌尿专科医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院检验室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万州区卫生局已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111889元,罚款人民币4500元。对涪陵区卫生局违规审批专科医院、没有向原发证机关核对情况下违规发放《医师执业证书》等问题;对万州区卫生局违规审批专科医院、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力等问题,重庆市卫生局分别给予涪陵区卫生局和万州区卫生局全市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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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后头疼正常吗

治疗食管癌的放疗方式之一就是普通放疗,它对正常组织的伤害比较大,所以应用比较少。比普通放疗更好的是适形放疗和强调放疗,这几种放疗方式对周围正常组织的损伤相对较小,另外还包括立体定向放疗,这种放疗方式几乎不会损伤周围健康组织。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分期

食管癌的分期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早期、中期和晚期,其中早期食管癌包括0期和Ⅰ期,中期食管癌包括Ⅱ期和Ⅲ期,晚期食管癌包括Ⅳ期。早期患者一般没有明显的症状,可以直接在腔镜下切掉内膜;中期患者需要以手术治疗为主;晚期患者则是以放疗和化疗为主。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什么是乙状结肠腺癌

发生在乙状结肠的恶性肿瘤是乙状结肠腺癌,具体分析如下:乙状结肠癌归根结底属于结肠癌当中的一种类型,多发病于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具有家族史的特点,可能是由结肠息肉、结肠疾病等恶变发展过来的,发病后随着病情发展的阶段不同,从而出现诸多不适以及损伤。乙状结肠癌在发病的最初期,患者可能会出现腹胀、消化不良等不适症状,但是这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饮食注意

一旦患上食管癌这种疾病,患者需要多吃些新鲜的蔬菜和水果,确保身体摄入足够的维生素和纤维素。再就是要避免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以及生冷的食物,还要做到荤素搭配,不要总是吃素食,也不要总是吃荤食,另外进食时要细嚼慢咽。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预防措施

想要预防食管癌,平时得少吃富含大量亚硝酸盐的咸菜,也不要总是吃特别烫的食物以及很硬的食物,以免对食道黏膜造成损伤,加大食管癌的发病率。除此之外,患者还要多参加体育运动,并且要定期到医院去做身体检查。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预防方法有哪些

想要预防食管癌,首先要注意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避免吃得过饱、过快,避免吃滚烫的食物,戒烟戒酒等;平时还应多吃香菇、玉米、红薯等具有防癌抗癌作用的食物;定期进行癌症筛查,发现异常时积极治疗,也可以降低食管癌的发病率。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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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能自愈吗

阑尾炎一般不能自愈,需要进行手术或使用抗生素治疗。阑尾炎是由阑尾发炎引起的,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阑尾破裂并引起严重感染。 阑尾是人体消化系统中的一部分,位于大肠右下腹部。当阑尾发炎时,通常会出现腹痛、发热、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如果不进行治疗,阑尾会继续发炎,并在一定时间内形成脓肿或穿孔。这可能导致阑尾破裂,使感染物进入腹腔,引起更严重的感染症状,如腹膜炎。 治疗阑尾炎通常会包括手术或抗生素治疗。手术通常是通过腹腔镜或开腹手术来切除发炎的阑尾。抗生素治疗则是使用抗生素来消除感染,并预防感染扩散。 如果怀疑患有阑尾炎,应立即就医并接受合适的治疗。自行等待并希望其自愈可能会导致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甚至威胁到患者的生命。
徐建威
徐建威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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