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依据唐卫发[2006]16号文件精神,开展"方便患者就医,减免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为主要内容"E疗惠民工程",全院设立"济困病房(床)50"。主要是为持有我市县(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相关证件的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户",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如:唐山市卫生局颁发的贫困居民就医证),提供减免一定费用的基本医疗服务。施行"一免三减"优惠政策,"」免三减"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不含材料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住院床位费。
二、我院除执行唐卫发[2006]16号文件精神外,还对以下患者群施行减收治疗费10%(不含材料费)、检查费20%的优惠医疗服务:
1、特困居民(有特困证);
2、残疾军人和残疾人(有残疾证);
3、烈士家属及现役军人;
4、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致伤者。
三、我院向社会公开发放就医优惠卡1000张,持卡人享受我院除ECT、核磁共振、生物芯片以外的所有检查项目减收20%的医疗优惠服务。
四、我院与通达集团、路南个体劳协等多家单位签署协议,该单位员工来我院就诊,享受治疗费10%、检查费20%的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