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案说法”进临床
别样法律课 传递医患和谐正能量
“患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医护人员应该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台下医务人员发问积极踊跃,台上嘉宾一一耐心解疑释惑。7月18日下午,我院举办“中国梦劳动美系列活动之举案说法”活动,以生动别样的互动形式让全员医务人员更加深入地学习了法律知识,为减少医患纠纷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探索。
举案说法 开卫生系统先河
我院此次创新开展的“举案说法”活动是通过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医疗案例,在现场通过嘉宾的解答来反映事件过程中所蕴含的法律判断和医患问题,以使医护人员更加知法懂法,更好的为患者服务。这种创新形式的活动在我市卫生系统中尚属首次,对于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是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晓娟、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铁燕、党委副书记宋丽红、纪委书记宋振忠、工会主席张连菊及医院医护人员代表3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不仅通过活生生的案列来教育医护人员,医护人员还可以就关心的问题现场提问,得到专家解答。”是此次活动的一大亮点。
活动中,医院院长兰振和、法律顾问、律师李宝祥、医院医务科科长林丹丹作为嘉宾,大屏幕上播放的三个案例成为现场讨论的重点:医院手术成功,患者却意外死亡,医院该不该承担责任?出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方式来解决问题?由于不满意医生治疗,用刀将医生砍成重伤,这个悲剧凸显了哪些问题?围绕着三个真实的案例,三位嘉宾从法律、医院管理、医德医风等层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剖析。在聆听的同时,医护人员现场提问,同嘉宾进行了热烈的交流。通过案例引起关注,通过关注引发思考,通过思考发现问题,记者在现场看到,富有新意的普法形式引起了现场医护人员的共鸣,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医患双方的法律属性和加强医疗安全的重要性。
专家观点 支招医患和谐
发生纠纷,无论对于医方还是患方,都是不愿意出现的问题,如何避免纠纷,正确处理纠纷,最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本次活动探讨的核心问题。对此,专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律师李宝祥认为,作为医疗机构首先要依法行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树立以医院名义的行医意识,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医务工作者要树立风险意识,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是法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明确告知的目的、告知的对象、告知的内容、告知的程度。同时,要规范病历书写的质量意识,病历是法律的依据,要树立证据意识。此外,要求医务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因为维权的基础是自律,做好了自身工作,既是对病人负责,也是对自已负责。
兰振和则从医疗专家和医院管理者的角度畅谈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医患关系紧张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单纯是医生与患者及家属的关系,受目前医疗市场的机制体制,以及政府政策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安全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面对医疗纠纷,医院方面应快速对医疗事件作出反应,迅速作出判断,判断性质,认清责任。医院内部探讨,积极主动去沟通,不要被动接受。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医疗调解委员会沟通,不推诿不逃避,不欺瞒造假,掩耳盗铃。迅速反应,快速判断,积极主动,掌控局面。对于纠纷,医院一定迅速及时作出判断,给患者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不能造假,不能逃避和推诿责任,以事实为根据,真正维护患者的权益,用真诚换取理解,给外界正面真实的信息。作为医疗机构,作为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的道德操守。
对于如何当一个好医生,兰振和给年轻医生提出忠告。一是当好学生,医学是永无止境的,医生要一直学习,向带教老师和高年资的医生求教。二是当好老师,面对病人要当好一个老师,对于患者的衣食住行都要给予指导,对患者负责。三是用好医生的三件宝,即语言,设备和技术,其中沟通交流非常重要。傲慢、冷漠、贪婪,是医生执业的三大敌人,作为医护人员一定要引以为戒。
整个活动,少了枯燥与说教,多了生动与交流,这是很多与会者的真实感受。很多医护人员都认为,这样的活动很有新意,更吸引人也能学到更多的经验和知识,对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