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我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已初见成效,各医生已能较熟练的应用该系统。为进一步提高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规范医疗行为。医院决定逐步开展对电子病历是质量控制。
近日,我们将对病案首页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控制:
1、 病人姓名,年龄,住院号这3项不允许修改。
2、 病人基本信息中,病人的联系电话不填写不允许打印(已经有属性控制)。
3、 转科科别不填写不允许打印(没有转科的病人可以填写“无”或者“-”)。
4、 “门(急诊)诊断及疾病编码”必须填写
5、 “出院主要诊断编码及入院情况”必须填写
请各位医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遇到问题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本办法自2013年5月20日执行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