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您住院期间,请密切配合检诊治疗,并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2、请勿向医护人员送礼、送“红包”或宴请医护人员;
3、保持病房清洁、卫生,不乱丢果壳,不随地吐痰,不向窗外倒水及扔果壳纸屑,不在非指定区域内晾晒衣物,不在病区及院区医疗场所吸烟和喧哗;
4、不得在病房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物品带入病区
5、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6、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请勿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带入病区,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7、严禁在病区酗酒、聚众赌博,如有打架斗殴、扒窃等治安案件发生,请直接拨打医院保卫科电话:24585110;
8、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和办公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10、按医院规定时间探望病人,通常以傍晚时间(下午3时—9时)为宜;
11、院内设有食堂,请住院病员遵照医师医嘱合理安排饮食;
12、住院期间,必须凭IC卡进行检查、取药、交纳住院费用、查询费用清单、办理出院手续,请务必妥善保管IC卡及交纳现金收据;
13、医院定时向住院患者提供“住院一日清单”,请妥善保管清单,如对收费情况不明,可以向所在病区的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咨询核对,或者持卡到门诊大厅电脑触控查询台查询;
14、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指名用药;
15、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请院外医生诊病,不得使用院外针药,不得擅自离开病区或者在外留宿,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16、病人出院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病人或家属不得无故拖延出院;病情不稳定期间病人或家属拒绝继续治疗或病情危重要求放弃抢救者,须签字办理自动出院手续;
17、病区设有责任护士,如果您有不明事宜,可以向病床责任护士或者病区护士长咨询;
18、欢迎您通过院长接待日(每月5日)、院长信箱、设在各个病区的意见箱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良现象和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23522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