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09年,中国红十字、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国农村人口正常生育水平和生育质量的意见》精神,降低生育健康危害因素的发生,降低我国不孕不育病种发病率,提高我国不孕不育病种的康复率,提高我国人口的正常生育水平和生育质量,中国不孕不育医院联盟、中国妇产科医院联盟、陕西省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医学援助基金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陕西省范围内发起“西北大爱助孕工程”慈善项目,本次活动由中国红十字会特设300万元医学援助基金进行支持,针对陕西地区农村收入较低家庭展开援助,让有家的地方就有孩子的欢笑。
【援助对象】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合法结婚1年及以上仍未能怀孕(合法申请二胎)的不孕不育患者
(2)收入较低的不孕不育贫困家庭(需提供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3)经过多家医院治疗仍未能怀孕的不孕不育患者(需提供以往就诊病历或资料)
(4)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优先考虑
“西北大爱助孕工程”即孕育救助工程不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援助申请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因赌博、吸毒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3、申请过其他救助的
(对特殊情况上述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援助实施单位】
陕西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
【援助标准】
“西北大爱助孕工程”即孕育救助工程医学援助基金援助标准:
1、手术援助金:凡符合申请援助标准的不孕不育患者,如需手术治疗,通过申请并经评审鉴定而获手术援助金的,即可获得由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2000元治疗援助金。
2、凡符合申请援助标准的不孕不育患者,即可享受优惠30%的国际先进的28关一站式不孕不育排查法体检项
【援助金使用范围】
任何经过申请获得陕西省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救助办公室批准后患有不孕不育的困难家庭及个人
【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向本工程救助办公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 《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西北大爱助孕工程”大型救助工程申请表》(申请表可至各县、区志愿者和乡镇救助点、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救助办公室领取);
2、 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的困难家庭证明及推荐信;
3、 户口本、结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 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
5、 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途径】
直接携带相关证明到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救助办公室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基金根据“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原则进行评审,具体申请途径及流程如下:
(一)递交申请(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按基金指定途径进行递交)
(二)审批等待
由《西北大爱助孕行动》管理委员会对援助对象进行审议、讨论、表决等,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者审议结果。
(三)救助实施
经审批通过的不孕不育困难家庭接到爱心助孕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后,可到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接受救助及治疗,就诊者需按《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西北大爱助孕工程”大型救助工程申请表》援助申请表的判定结果进行就诊。
【援助流程】
凡经陕西省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救助办公室审批核准,并愿意前来接受援助者,均需按以下流程进行就诊:
第一、登记确认
将陕西省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救助办公室审批并核准的救助患者,在救助办公室出示相关证件,与救助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登记。
第二、检查确诊
确认后,由工程救助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救助对象前往指定医疗机构陕西省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进行相关检查确诊。
第三、就诊安排
救助患者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西省莲湖区红十字会医院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就诊。
第四、协议签署
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在患者接受治疗的同时根据诊断结果相关规定为援助对象确定援助金及援助金使用项目细则方案,并签署救助工程相关协议。
第五、复诊安排
若救助对象需再次复诊,可由工程救助办公室指定医疗机构协助治疗。
【注意事项】
救助对象准备来院实施救助的,必须注意:
男方:要求禁止性生活2--7天,以确保精液化验的准确性;
女方:做激素检查者要求在停经后的第2-5天内到医院,做造影、宫腹腔镜等手术者则需在月经干净后一周内到医院,并禁止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