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闽南分院、皮肤病性病分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办事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和卫生部、卫生厅有关院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医
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卫生厅关于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海西两个先行
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以“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解决群众反映的就医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制
度,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运作、持续推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服务对象、职工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进一步健全院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健全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其他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院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医院院务公开协调
办公室,挂靠院办。该办公室负责医院各相关部门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工、组织协调、督促工作。进一步提升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工作,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办挂靠工会,负责对医院院务信
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应将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听取院务信息公开办和监督办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
问题,通过加强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医院工作满意度。
三、加强学习,深刻认识推行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医疗卫生服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院形象。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医院规范管理的基本制度,有机地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中,进一步认识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
好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突出重点,持续推进院务信息公开工作
1.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公开医疗服务各项措施。根据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和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将缓解群众看病难作为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重点和突破点,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的各项措施和服务承诺,包括门(急)诊服务流程、入(出)院服务流程、检查结果查询及互认、改进护理工作措施、确保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改善就医环境、落实廉洁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志愿者服务在医院活动等10个方面,主动接受群众和病人的监督,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2.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把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3.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继续做好“三重一大”项目的公开工作。把公开工作贯穿规范权力运行过程,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所涉及的事项。在清权确权阶段: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形式和公开时间,特别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并公开亮权。在督权阶段:要抓住决策、执行和结果三个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干部职工的监督。
4.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目录,促进院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按照医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见附件1,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和公开形式,逐项落实到位,便于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随时了解医疗卫生服务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医院内外网站和公开栏的平台作用,进一步规范医院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医院网站和公开栏建设,把医院网站和公开栏建设为医院院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院周会、院报、院刊、电子显示屏、触摸屏、院长接待日、护士长接待时段,积极探索点题公开、曝光台、互动台等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沟通渠道,深化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干部职工的参与。
2.明确任务分工和公开时间。各科室要对照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认真梳理,逐项明确公开时间。对于医院概况、法规政策、服务性流程等变动性不大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对于平均住院天
数、病床周转率、合理用药检查情况等涉及日常工作的业务指标于每季度或每月结束10天内定期公开;对于基建修缮、物资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分阶段工作的在每一阶段完成后2天内公
开;对于部分医疗卫生服务、药品、耗材价格临时变动的,接到通知第2天公开;对于医疗费用随时公开、随时查询,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公示、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
3.严格执行公开程序。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卫生部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和《医院院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见附件2)等的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公开。对拟公开的信息应明确是否涉密,原则上凡不涉密的信息均要主动公开。对于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但是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要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再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要采取书面送达的方式征求第三方意见,确保第三方知晓,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方可对外公开;第三方未在要求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对于个别依申请事项经有关部门审查,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并向第三方说明理由。
主动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监督、反馈的程序开展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务信息公开登记表》(附件3)进行登记,实行一事一表制度,并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依申请公开程序。社会群众和患者需要获取医院按规定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信息应提出申请(依申请公开申请表见附件4),医院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转有关科室(部门)办理,受理科室(部门)应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其理由;不属于医院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快递或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规定执行。
4.加强监督考核。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办、监督办将把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医院评审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形成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各科室要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有关单位的外部监督,主动接受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办、内部各科室、广大干部职工的内部监督,认真受理违反公开各项规定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反馈。对违反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医院将按照我院院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见附件5)予以相应处罚。
5.建立长效机制。各科室要坚持不懈地推进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健全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审议评议、监督保障、考核评估等制度,及时更新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促进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推进。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如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