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贯彻“九不准”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我院召开医药代表学习贯彻“九不准”廉洁销售警示会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廉政文化和行风建设,坚决抵制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省精神病院于近日召开医药代表廉洁销售警示会,院纪委书记、监察室副主任、药剂科副科长、十多位医药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警示会上,该院监察室副主任王珂组织医药代表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并要求医药代表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做好抵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会上,医院与各医药公司代表签订《医药代表廉洁销售承诺书》,并填写了医药代表个人信息登记表。本次廉洁销售承诺书规定:医药代表一律不准私自进入病区、门诊等临床工作区与医生接触,不允许搞任何形式(药品回扣、吃请、旅游)等任何不正当手段进行药品促销活动;医药代表正常业务需要举行药品宣传,学术讲座等其他学术活动时,必须报监察室备案,由医院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务人员参加上述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违反上述规定的医药代表,一经查实,列入企业黑名单,医院将与该药品经销商断绝一切业务来往,并将其药品销售款交有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司法机关。
院纪委书记左民代表院方表示,医药行业一直都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医药购销和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大家在思想上要有足够的认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以公平、公正、竞争的形式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保护患者的利益,并强调医药代表必须严格遵守《医药代表廉洁销售承诺书》上的规定。下步,该院纪检监察将对各医药代表履行承诺的规定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违规现象,列入企业黑名单,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