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修改了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报销政策,体现了对献血者的关爱。
市民祝勇敢是新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免费用血的第一受惠人。他于1月4日献血400毫升,之后不久,他母亲因病手术,共报销血费880元。据统计,今年截至3月31日,市采供血点共接待了18名血费报销献血者,报销临床用血费用共计14365元,同比增长25.5%。
“按原政策,献血者献血超过5年的,其直系亲属便不再享受免费用血报销;但新办法规定,5年后仍可享受献血量等量的报销。”市采供血点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仅这一项,就有4名献血者享受到了新优惠,累计报销血费2640元。
市民陈珍的儿子因上消化道出血住院,先后的输血费用共计1320元。陈珍和丈夫都从2003年开始献血,共献血800毫升,其中超过5年的献血量为400毫升。按照原政策,他们儿子的临床用血费用只能报销880元,不过新办法实施后,1320元可以全部报销。陈珍感慨地说:“当时我们俩献血只想能够帮助别人,没想到儿子出院时,医生告诉我们说输血费可以报销。新政策给献血者的回报让人很感动,今后我们还会继续献血,并宣传无偿献血的好处。”几天后,陈珍再次来到市采供血点,献血400毫升,“我要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感恩社会!”
市民王远国是一名尿毒症患者,经常需要输血。以前身体健康时,他曾献血400毫升,根据无偿献血新办法,他可以享受终身免费用血。今年以来,他已报销血费3850元。“这个政策,为我减轻不少经济负担,我算是切身体会到了新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