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本院从即日起推出医疗服务承诺制,向全市人民作出八项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应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办公室。
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院部。
3.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医院设立投诉电话:820827268291009082903490
投诉到院部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