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材料
1、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外地就医申请表(临时外出急诊的不需提供)。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确实不能出示的,可持医疗卡背面复印件)。
3、本人相关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指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门诊病历。
5、急诊证明(临时外出急诊住院的)。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
患者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的,携带上述材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中心,即时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外出疾病住院的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就医人员可委托乡镇专管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中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