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经医院研究,现将2014年清明节期间我院医疗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临床医技科室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一、 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
2014年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4月7日(星期一)放假。
二、 工作安排
4月5日、4月7日门诊正常开放,相关医技涉及门诊项目的部门和手术室同步开放;病房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由科室自行安排调休。
其他时间按照正常上班。
三、 要求
1. 各科室负责人在节日前须对节日期间科室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布置,合理安排诊疗计划,确保患者在节日期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 各科室主任节日期间需保持通信渠道畅通,以便有突发事件可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