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遵守医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治病。
2、遵守病区作息时间,不准喧哗,保持病区安静。保持病房内外清洁、整齐,不得乱丢纸屑、果皮、杂物。禁止在病区吸烟,违者按市府的有关规定罚款。
3、病员的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按医嘱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院外带来的食物,须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
4、不准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院要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指名要药,不得随意在院外购药使用。
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或医护办公室,不准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报告当班护士后方可离开。查房时间不得离开病室,到医技科室诊疗须向护士报告去向,不得互串病室或坐他人病床,非探视时间不得会客,未经批准;不留陪护人员。
7、节约电水,爱护公物,如有损坏,丢失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室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器。
8、住院期间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室。贵重财物自行妥善保管。
9、禁止向医护人员或医院其他工作人员馈送钱物宴请。所有收费均应到收费处缴交。不准直接向医务人员付现金。
10、如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发现医护人员收取现金,可向医院反映或通过投诉箱、投诉电话投诉。 (投诉电话 上班时间——88272777;三休时间——88290638)
11、病人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时,科室应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原工作单位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本规则有关条款,适用于来院探视、陪伴的病人亲朋或监护人或其所在单位人员。
医保新农合人员住院须知
1、医保患者住院时凭医保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未带齐相关证件的,应于3日内带齐相关证件到住院收费处补办手续。出院时到住院收费处结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2、新农合患者住院时凭当年度合作医疗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未带齐相关证件的,应于3日内带齐相关证件到住院收费处补办手续。出院时到住院收费处结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医保新农合人员就诊住院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