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从2014年4月15日起,市第二人民医院率先在全市地市级医院中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
今年,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探索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与结算管理新模式。“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主要针对石嘴山市、平罗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儿童;由救助站送来的“三无”患者或流浪乞讨人员;由司法机构送来的“服刑人员”;自治区离休老干部、市级离休老干部;具有大武口区户籍并享受大武口区低保救助政策人员。市第二人民医院“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模式办理流程为,接诊医生为患者开具住院证并注明“申请先住院后付费”字样,患者凭医保卡、医保本、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到医保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医保办与患者或委托人(必须有书面委托书)签订《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其住院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先住院后付费”章,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住院处收取患者医保卡并安排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对再次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在其入院24小时内医保办通知住院处退出住院流程。“服刑人员”、“三无”患者或流浪乞讨人员需由司法机构、救助站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报医保办记录在案后,实施“先住院,后付费”模式。患者结算时只需交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
医疗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和纽带。市第二人民医院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更好的解决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