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院南湖检验科迎来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察组的检查,督查组由局长于英带队,督查组由4名成员构成。
此次督查范围很广,包括全市指定食品、医院、超市等多项督查。而在我科主要针对试剂的出入库、存放地点及存放方式,使用情况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验科日常工作都是按照《质量管理手册》里的相关规章制度完成的,“检验试剂耗材控制程序”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与检验结果相关的试剂、耗材的采购、领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同时规定了各类试剂的储存、使用等管理办法,以满足规定的要求。
虽然,我科日常工作基本符合此次督查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科室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但在接到检查通知以后,科室李辉主任及各组工作人员都非常重视,不断核查各类试剂,做好准备工作,以便更好的接受检查。
下午18时,督查组准时到达我科进行检查,监督组由李书记引领至我科室,李辉主任向大家介绍了检验科的相关工作管理办法,并带领督查组走进各室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当天下午圆满完成,检查组对我科室相关检查项目的管理与使用工作给予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