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机动车辆通行卡办理退费的通知
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底职工机动车辆通行卡收费标准调整为:
1、院内居住在岗职工1200元/年/车;离退休职工暂按1500元/ 年/车;
2、院外居住在岗职工500元/年/车;
3、本院职工子女及职工第二辆车收费标准:2000元/年/车;
4、进修人员按院内居住在岗职工1200元/年/车标准办理(不足一年按100元/月/车标准办理);
5、每位在岗职工仅享受1辆3D停车卡,双职工家庭按一位职工计算。
现决定对前期已缴费的职工按新标准予以差额退费,具体办理如下:
办理时间:2013年12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总务部三楼会议室
办理退费流程:
保卫部(领取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人力资源部(核对在岗在编职工、离退休人员)——总务部(核对职工院内、外居住)——保卫部(凭登记表信息填报退费单)——财务部(退费)
注:职工退费需持上次缴费收据方可办理退费手续,无收据者暂不办理。
此次退费仅集中办理一天,逾期办理会造成不便,望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