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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入青牛乡开展走基层帮扶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元市委、市府关于对口帮扶工作的精神。7月24日,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杨益森,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军一行4人深入昭化区青牛乡白牛村进行帮扶调研。 在青牛乡杨益森与该乡乡长、白牛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青牛乡卫生院院长进行了座谈。杨益森还代表医院向青牛乡送上帮扶资金二万元并现场决定为青牛乡白牛村部分群众做免费健康体检和咨询,免费接受青牛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市二医院进修和学习,与青牛乡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加强对卫生院的业务指导。 他们还深入走访部分农户,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对白牛村六名困难老党员送上了慰问金、油和大米,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关心与温暖。

2014年省医学会外科日间手术组“卫生下基层”活动在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隆重举行

7月4日,2014年四川省医学会外科专委会日间手术学组“卫生下基层”活动在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议中心隆重举行。由四川省医学会外科专委会日间手术组组长、华西医院日间手术中心主任马洪升带领的专家组进行了学术讲座。市直属医院、各县区医院、市内各民营医院的200余名相关专业骨干、医护人员到场聆听。 本次宣教活动主要目的是为规范日间手术管理,推广日间手术在临床实践、麻醉管理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授课专家结合各自的临床经验分别进行了《日间手术模式介绍》、《日间手术的临床实践》、《日间手术的麻醉管理》及《日间手术的护理管理》等课题讲解,生动分析探讨了当前推广日间手术的必要性、发展趋势,强调理论、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实践,促进新技术、新成果引进和应用。会后,专家们与参会人员现场进行了互动交流。 此次学术交流让我市各家医院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获益匪浅,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感谢华西各位专家不辞辛劳、千里迢迢送来的知识和财富,让我们获得了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回去后一定努力将此项新技术推广,进一步推动广元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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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四川省医院等级评审和复查(复核)结论正式公布。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等95所医院等级评审和复查(复核)结论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38号)文件精神,此次全省18家医疗机构申报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合格,其中,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以高分通过了四川省医院评审,荣获“三乙医院”称号,以优异的成绩跻身全省三级医院行列。 院长杨益森接到通知时激动万分地说:“市二医院成功创建 “三级”医院,宣告了广元医疗事业改革发展又一个春天的来临, 二医院将永葆三级综合医院的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拼搏,为造福川北人民谱写新的辉煌篇章!”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乙等医院”的成功创建,可谓众望 所归,同时也为把二医院建设为广元及周边地区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中心、科研中心、教学中心,川北明珠,嘉陵江上游一流医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何德海)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县、乡、村和社区基层医疗机构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参加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社会公益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等,积极拓展医疗服务范围,2014年将分批次派遣35名专家,深入利州区、昭化区、旺苍县开展三级医院进县、乡、村、社区对口支援系列活动,共对口支援9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和2个民营医疗机构,实现三级医院直接帮扶乡镇卫生院,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直接享受到三级医院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将派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受援民营医院进行实地技术指导。开展临床诊疗、教学、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帮扶带教关系,并建立相应的双向转诊机制和绿色通道;免费接受并安排受援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及参加支援医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同时,医院市科技拔尖人才、市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到广元市医疗卫生专家服务基地服务。服务内容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下基层开展专家门诊、查房、带教、学术讲座、培养基层骨干;向专家服务点推广新技术。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特邀市纪委领导作反腐倡廉专题讲座

周杰副书记以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为什么提倡高调反腐和为什么反腐几十年、腐败现象仍然反不了等多角度着手,分析了当前我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并结合医院工作实院,就如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如何提升职工素质、如何保持自身廉洁和队伍纯洁等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还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重点讲解了职务犯罪的概念、种类及特点,深刻阐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后果。讲座深入浅出,生动透彻,使与会人员深受警示和教育。 院长杨益森作了总结性发言,他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医院已成功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在整体规模已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更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医院软件建设。当前在全国高调反腐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院干部职工要认真领悟讲座精神,强化反腐倡廉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思想上不断进步,观念上不断更新,工作上不断创新;要结合自身岗位的特殊性,深刻剖析腐败的根源,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为医院更快更好的发展筑牢思想防线。

我院护理技术新突破

1月16日,我院在ICU监护室成功开展一例PICC置管术,标志着我院又一新技术得以成功运用。 多年以来,我院护理部紧紧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宗旨,加强临床教学管理,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建立了设备先进、设施齐全的教学示教室。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小讲课、操作示教、护理查房、晨间提问、撰写读书笔记等培训方式顺利完成了N0-N4级护士培训和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仅去年一年就选派32人次护理骨干和护士长外出学习,其中三名专科护士取得了肿瘤、手术、糖尿病护理技术相应资质。2013年全院护理人员在护理核心期刊上发表护理论文共计35篇,获第十届“广元市优秀科技论文奖”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获国家专利1项,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我院到利州区金洞乡开展“走基层、送温暖”义诊活动

2014年1月9日,我院党委书记、心血管专家周芸玲冒着严寒,亲率义诊服务医疗队深入广元市利州区金洞乡白龙湖社区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服务义诊活动,共诊治群众200余人,免费测量血压9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处方300余份。这次义诊,是我院党委积极践行卫生系统“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的教育实践活动又一惠民举措,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深深感谢。 根据当地村民需求,针对冬季易发疾病的实际情况,医院特别选派了由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疼痛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等8位医护专家,组成技术一流的义诊医疗服务队。上午9点30分,医疗队一到达义诊地点,立即投入紧张的义诊活动中。刚摆放好医疗器械和健康宣传资料,村民们立马上前将义诊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纷纷向专家们咨询。在仔细听取他们陈述的症状后,专家们认真为他们做着检查。 “您母亲有高血压,除了坚持吃我开的药方外,饮食上要注意清淡,不要吃腊肉、酱菜之类太咸的食物,注意保暖,…….”周芸玲一边亲切的安抚村民罗玉秀婆婆,一边对其家属讲解高血压疾病相关知识。一旁的罗婆婆拿着手里的药高兴地说:“昨天听说有医疗队下乡为我们老百姓服务,一大早我就让我儿子带我来了,原以为只能检查一下身体,结果医生还给我配了药,真是太感谢您们了!”。 临近中午12点,还有不少群众在等候。专家们不顾辛苦劳累,继续耐心地为前来的群众做检查、诊断、开处方、提供健康咨询、解答着群众提出的种种疑问,并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医疗专家们为当地群众送去了温暖的热情。 在义诊现场,金洞乡副乡长黄健告诉笔者:“我们这里医疗条件差,老百姓进城看病很不容易。所以,有一些小病根本不治疗,往往等症状加重了才到医院检查。今天,非常感谢你们下乡义诊,不仅解决了部分村民看病难的问题,而且为我们的村民提供了常见疾病的预防保健知识。我们的老乡能在家门口得到大医院专家的诊治,既感到十分幸运,又充满了感激之情,谢谢你们。”

群众路线 边学边改见成效

我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脚踏实地,努力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心和难点问题,边学边改效果明显。 我院领导班子针对职工提出的加强业务拓展、建立体检中心以及解决职工业务学习、文化活动场地和改善机关后勤人员办公条件等问题,相继展开了系列举措予以逐一整改。首先,在集体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机关后勤部门于8月中旬全部搬入了原公司招待所;其次,总务科等相关部门针对部门巡查时主动发现的问题和职工提的意见建议,实施了系列便民举措,如:在办公楼一楼大厅修建了一条从街面直接进入院内的通道,让行人不再为了走捷径而钻栏杆;对办公楼的卫生间进行了人性化改造,消除了职工的如厕困扰;加快了旧办公楼改建为体检中心的进度,为体检工作的规范运作和医院发展创造了条件;基本完成了改旧食堂为会议中心的改建工作,如今,可容纳300人的多功能学术厅让500多名医生护士倍感喜悦;院区内的体育场初具规模,解决了职工企盼已久的文化活动无场地问题;外科楼与家属楼之间的新建通道宽阔、平坦,让职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安全而顺畅… 目前,我院规范的建筑布局、优美的工作学习环境以及总务后勤部门务实高效、大为转变的工作作风,均深得职工、群众的认可和赞赏。

广元市2013年度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新规定

一、关于调整退休人员超比例费率和单位无在职人员时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 (一)按“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2004年底前退休人数超过本单位参保总人数50%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纳入缴费基数的征收比例,由最高9.5%调整为最高不超过7%。 (二)单位无在职人员时,应按原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通知》(广劳社〔2009〕7号)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此文件相关规定标准一次性为退休人员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仍要求按“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单位退休人员共同提出申请,按照上年度基本养老金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按9.5%执行;要求按“单建统筹”办法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由单位退休人员共同提出申请,统一按照“单建统筹”办法规定的费率计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既不按“统账结合”、也不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政府规定的补助。 二、关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退休时不足规定缴费年限的补费基数问题 从2013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时,不足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补费的基数为上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三、关于避免城镇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 城乡居民不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参保缴费后又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接续,到新用人单位后个人已提前缴纳的部分,由新用人单位报销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重复缴费的,对因重复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部分给予合并,单位缴费部分不予退还,缴费年限不予叠加。 四、关于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问题 流动就业人员转移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连续计算。市外转移到我市的人员在退休时,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能低于10周年,市内外合计缴费年限不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低于规定缴费年限的按我市规定办法补足。 五、关于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救助问题 把参保人员患尿毒症、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心肌梗塞(冠脉支架术后)、脑梗死伴肢体瘫痪、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慢性白血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上述疾病发生符合政策内的医疗费用支付(含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比例,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未达到90%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未达到80%的,经本人申请,由基金补足。 六、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问题 (一)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筹资标准和结算办法调整为:18岁以下人员(含18岁以上学生)每人每年20元,18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50元。在我市金保信息系统全面正常运行后,参保人员接受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保险服务的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门诊统筹人头控制总额内,按实际发生额结算,超过人头总额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参保人员个人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经批准转市外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因探亲、旅游期间突发疾病住外地定点医院,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 (三)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学生按自然年度缴费,每年9月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为新入学年度的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止。 (四)苍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由当地确定。 七、关于完善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的问题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一)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条件的参保人员,按就近原则选择一家一级以下(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本着自愿原则确定是否愿意承担门诊统筹服务工作,不愿意承担下年度门诊统筹服务工作的,需在当年7月底以前向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说明,否则视为自愿承担门诊统筹服务工作。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门诊医疗待遇,不选定视为放弃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为其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按规定标准承担门诊医疗费用,否则,视为放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三)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筹资标准和待遇享受标准,按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筹资和待遇享受标准执行。 (四)新参加工作到按“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原属于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转到按“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的人员,随转入单位参保人员一同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同时取消门诊统筹待遇。到退休时,对原参加企业职工大病统筹和原按“单建统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分别按0.3和0.6的系数折算为按“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折算后不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按我市规定办法补足。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予以保留,直至消原按“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转到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单位后,不再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其原费完毕,同时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规定享受门诊医疗待遇。这类人员到退休时,若选择“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为按“统账结合”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补足规定缴费年限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把按“单建统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折算费用后,按“统账结合”办法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 (六)按“单建统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居住人员,门诊统筹待遇按城镇居民门诊统筹18岁以上人员筹资额的2倍包干使用。 八、关于规范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和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结算问题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将我市一类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调整为:凡申报批准纳入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一类管理的本地参保人员,在其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后,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并由参保人员与医疗保险协议服务单位直接结算,一个自然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以1500元为限。凡申报批准纳入我市特殊疾病门诊一类管理并办理了备案登记的异地参保人员,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划入本人基本养老金账户上自主控制使用。 (二)从2012年12月1日起,本地就诊的二类特殊疾病门诊、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发票,一律使用机打发票或税务定额发票,不再受理手工发票报销。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因停电原因造成必须开具手工发票的,须附有定点医院医保和行政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探索二类特殊疾病门诊患者和离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结算、控制等管理办法。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在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未全面上线运行前,仍按原办法结算。 九、关于参保人员新生儿医疗费及生育医疗费的报销问题 将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60日以内且当次生育住院出院之前、符合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随其母亲名义和参保险种的规定报销。 (一)机关事业(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女职工和女性自由职业者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的,其新生儿医疗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次母亲住院医疗费中,按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报销,出院时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不受单病种付费限额的限制,分别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中列支。 (二)属于我市生育保险范围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其新生儿医疗费用直接计入当次母亲住院医疗费中,出院时,全额(垫付)结算母子医疗费用,由参保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支付,不受单病种付费限额的限制,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新生儿母亲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其新生儿医疗费用直接计入当次母亲住院医疗费中,按其母亲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支付,出院时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不受单病种付费限额的限制,分别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中列支。 新生儿出生后60日内应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等待期。当次生育住院出院之后,在60日内再次住院,且出生后60日内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新生儿出生60日以后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参保缴费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规定报销。 十、关于完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问题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2〕26号)关于“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的安排,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来源渠道调整为:按当年各类参保缴费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3%,从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中划拨;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来源渠道调整为:按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总额3%-5%的比例,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具体划拨比例依据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原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广劳社医〔2011〕13号)第二条一款关于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来源渠道的规定停止执行。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关闭破产或注销时,除一次性清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应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为移交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三)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最高赔付限额不变,其赔付比例作相应调整:按A方案参保符合赔付范围的费用及按B方案参保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符合赔付范围对应医疗费用以上的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和一级及以下医院赔付65%,二级医院赔付60%,三级医院55%。 十一、关于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待遇的处理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凡查实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除骗取的医疗保险待遇不予支付外,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同时处骗取金额二倍至五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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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后头疼正常吗

治疗食管癌的放疗方式之一就是普通放疗,它对正常组织的伤害比较大,所以应用比较少。比普通放疗更好的是适形放疗和强调放疗,这几种放疗方式对周围正常组织的损伤相对较小,另外还包括立体定向放疗,这种放疗方式几乎不会损伤周围健康组织。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分期

食管癌的分期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早期、中期和晚期,其中早期食管癌包括0期和Ⅰ期,中期食管癌包括Ⅱ期和Ⅲ期,晚期食管癌包括Ⅳ期。早期患者一般没有明显的症状,可以直接在腔镜下切掉内膜;中期患者需要以手术治疗为主;晚期患者则是以放疗和化疗为主。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什么是乙状结肠腺癌

发生在乙状结肠的恶性肿瘤是乙状结肠腺癌,具体分析如下:乙状结肠癌归根结底属于结肠癌当中的一种类型,多发病于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具有家族史的特点,可能是由结肠息肉、结肠疾病等恶变发展过来的,发病后随着病情发展的阶段不同,从而出现诸多不适以及损伤。乙状结肠癌在发病的最初期,患者可能会出现腹胀、消化不良等不适症状,但是这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饮食注意

一旦患上食管癌这种疾病,患者需要多吃些新鲜的蔬菜和水果,确保身体摄入足够的维生素和纤维素。再就是要避免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以及生冷的食物,还要做到荤素搭配,不要总是吃素食,也不要总是吃荤食,另外进食时要细嚼慢咽。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预防措施

想要预防食管癌,平时得少吃富含大量亚硝酸盐的咸菜,也不要总是吃特别烫的食物以及很硬的食物,以免对食道黏膜造成损伤,加大食管癌的发病率。除此之外,患者还要多参加体育运动,并且要定期到医院去做身体检查。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管癌的预防方法有哪些

想要预防食管癌,首先要注意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避免吃得过饱、过快,避免吃滚烫的食物,戒烟戒酒等;平时还应多吃香菇、玉米、红薯等具有防癌抗癌作用的食物;定期进行癌症筛查,发现异常时积极治疗,也可以降低食管癌的发病率。
车嘉铭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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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能自愈吗

阑尾炎一般不能自愈,需要进行手术或使用抗生素治疗。阑尾炎是由阑尾发炎引起的,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阑尾破裂并引起严重感染。 阑尾是人体消化系统中的一部分,位于大肠右下腹部。当阑尾发炎时,通常会出现腹痛、发热、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如果不进行治疗,阑尾会继续发炎,并在一定时间内形成脓肿或穿孔。这可能导致阑尾破裂,使感染物进入腹腔,引起更严重的感染症状,如腹膜炎。 治疗阑尾炎通常会包括手术或抗生素治疗。手术通常是通过腹腔镜或开腹手术来切除发炎的阑尾。抗生素治疗则是使用抗生素来消除感染,并预防感染扩散。 如果怀疑患有阑尾炎,应立即就医并接受合适的治疗。自行等待并希望其自愈可能会导致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甚至威胁到患者的生命。
徐建威
徐建威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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