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居民医保病人入出院程序
1、入院后3日内,城区内城镇职工医保病人凭入院证、医保磁卡、单位介绍信;居民医保病人凭入院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学生需学校证明到到我院门诊大厅入院处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外伤病员还应具备由单位签章的详细受伤经过证明。(高新区、九院参保病人自行到社保中心办理,并将手续送到医院收费科或者入院处。)
2、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标准;
起付线:退休人员600元,在职职工及居民700元,封顶线城镇职工医保为20万元,居民医保为11万元。住院期间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分别按实际费用50%、70%预付,出院时对符合《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的费用按政策规定比例(三特:检查、治疗、乙类药品先自负15%后;进口材料自负25%、合资材料自负20%后;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按88%,退休职工按92%、居民医保按60%审核报销,出院三日后到收费科结帐。
3、转诊转院程序:需转诊转院的参保病人,由专科医师填写医院、社保病人转诊转院审批、表各1份,主任签字后到医务处、医保科、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后,可转入社保定点的上级(成都)医院,其费用按政策规定报销。
4、北川、安县、平武、梓潼、三台、青川、剑阁、旺苍县职工医保病人凭医保卡或参保证、身份证复印件在我院医保审核办办理费用直报手续。其他外地(各县、市外)参保病人在我院住院费用全部现金支付,入院后请主动向科室讲明参保身份,以便为你准备回当地报销的费用资料。
二、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病人住院
1、每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基本医疗封顶线20万元以上的城镇职工大额保险病人,住院医疗费用全额现金支付,出院后凭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到所在保险公司按政策规定报销,每年报销最高封顶线40万元。
3、20万元以内的城镇职工医保乙类自付部分费用,在保险公司按50%二次报销,最高限额5000元。
三、门诊慢性病保险
1、门诊慢性病17种: 1、 糖尿病 , 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3、心脏换瓣术后4、心脏安置起搏器术后 5、结核病 6、肝硬化(不含各种慢性肝炎) 7、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9、甲亢,10、甲减 1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高血压二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 14、帕金森氏病 15、银屑病 16、红班狼疮.。
上述病员必须由市社保中心指定专科医师出具的慢性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资料,每年8—9月由单位统一到社保中心申报确认,有效期2—5年。职工门诊个人帐户用完后,职工医保每年补助700元,居民医保每年报销500元(在社区医院治疗费用)。
2、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移植术;骨髓、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不减免起付线);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8种疾病,可填报《绵阳市医疗保险病人特殊慢性病减免起付线申请表》,经医保机构审批后,职工医保一年多次住院只付一次起付线。其中职工医保前六种特殊慢性病、居民医保前二个特殊慢性病可填报《绵阳市医疗保险病人特殊慢性病申请表》审批后,门诊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住院政策报销。
四、生育保险病人住院
生育保险为定点生育定额报销,住院费用全部现金支付。出院60天内凭出院证原件、费用发票原件、出生证、准生证、女方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生育保险科申请生育保险补助。(标准:顺产1900元,剖腹产3200元)
五、医保服务地点
1、第一住院大楼负一楼医保科:医保管理、政策咨询、审签盖章、接待投诉等。电话:2230063。
2、医保新农合审核办公室:负责医保病案审核、“三特”审批、办医保、新农合费用审核。电话:2235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