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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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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第四医院
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综合医院
医保
公立
三甲
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18号
擅长领域:
白内障/骨质疏松/阑尾炎/胃癌/肺癌/高血压/鼻窦炎/鼻炎/糖尿病/青光眼/耳聋/偏头痛
联系方式:
总机:028-85501272
出诊时间:
早8:30-晚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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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简介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始建于1976年,是直属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四川大学的附属医院,是全国唯一与“公共卫生学院”合为一体的医院;是省、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拥有老年科、姑息医学、耳鼻喉科和职业病防治等一批特色专科,同时作为四川省和成都市化学中毒救治基地,成都市职业中毒与核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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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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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科
耳鼻喉科
其他科
职业卫生科
中毒科
急诊科
姑息关怀科
中医学
针灸科
皮肤性
皮肤科
医生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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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全程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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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游全程,男,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顾问,中国中毒控制中心毒物咨询专家,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中毒处理组组长,《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等4种杂志编委。 主要从事普通内科及中毒临床,擅长消化内科、中毒救治。主持科研项目4项,发表论文54篇,参编《中华内科学》、《当代内科学》、《中国职业医学》等9部专著。
蒋建军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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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蒋建军,男,副主任医师,医学博士。擅长糖尿病、骨质疏松症、甲状腺疾病等内分泌疾病的诊治,有丰富的晚期癌症和其他终末期疾病患者的姑息治疗经验。参与多项科研课题,发表论文20余篇。参加专著编著5部。
马性觉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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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倪均
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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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倪均,男,主治医师,皮肤性病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擅长常见及疑难皮肤病及性传播疾病(梅毒、淋病、支原体、衣原体感染等)的诊断以及治疗,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7篇。
医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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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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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评价科深入现场开展职业卫生与健康服务
2014年7月至今,我院职业病评价科全体人员冒着39℃的高温酷暑,先后三次深入宜宾大型国企——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职工职业卫生与健康服务。他们积极为企业、为职工实际的职业卫生与健康需求服务,受到该公司领导的赞扬,深受职工欢迎。本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现场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防护、职工职业健康促进等。为使企业管理者进一步充分了解和认识职业卫生在保护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权益、企业安全生产、职工健康以及企业顺利发展等各方面的的重要意义,该科工作人员与企业管理者就国家职业病防治、职工健康需求及企业主体责任三个方面的有效调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沟通,并与企业员工作了现场互动交流。此次服务活动中,职业病评价科注意发挥我院作为国家卫计委直属职业病专科医院和省级职业病防治院的社会职能,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始终聚焦企业职工职业健康,不断将我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向前推进,服务于“为企业看病”,为我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口碑。
院领导深入职业病科征求意见
2013月8月26日下午,院党委书记曾诚,党总支书记兼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赵立强来到第二综合大楼职业病科病房与科室医生护士代表座谈交流,认真听取该科医护人员对院领导班子反“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环节工作。院党办负责人随同参加座谈。曾诚书记先介绍了此次深入科室的目的,即听取科室医护人员对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反“四风”方面的具体意见、对医院和科室建设发展的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和行政职能部门的作风,更好地服务于医疗一线,加快医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科主任朱启上在发言中谈到,非常欢迎院领导深入科室听取意见和建议,新一届院领导班子上任以来,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付出了巨大努力,办了很多实事,全院职工对医院的发展充满希望和信心。她希望在院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扩大我院职业病患者收治的地域范围,在充分体现我院作为知名职业病专科医院的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医院和科室效益水平。她建议,我院正值医院等级评审的关键时期,应按照“三甲”标准规范医院管理,一切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均严格按规范执行。伏代刚、彭莉君、周敏等医师也纷纷发言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曾诚书记认真听取并肯定了内四科医务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并就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科室发展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要坚持开门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领导要深入师生职工听取意见,师生职工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二是院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要牢牢树立为群众、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坚持职业病治疗的办院方向,积极开展相关疾病防治工作;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医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患者和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对于科室自身的发展,他希望内四科全体医护人员树立全局观和大局意识,加强与院内科室之间的协作,促进科室和医院的总体发展;加强科研工作,促进医疗和科研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专科内涵建设,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支撑重点专科的建设和持续发展。赵立强书记谈到,内四科作为职业病重点专科和我院的特色科室,长期以来承担的社会任务较重,院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科室的发展。科室医护人员畅所欲言,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他希望科室在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为我院和科室的发展壮大共同努力奋斗。
体检概况
我们的体检服务是专业化的、高质量的、因为我们依托着强大的学术支持和学术队伍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华西职业病医院),建成于1976年。拥有致力于健康体检服务三十年的经验,先后为数千家的单位和数以万计的个人提供专业的健康体检服务医院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3名,其中卫生部专家5人,省级专家8人。配备了共计119件用于普通医疗检测和毒物分析监测的特殊专用设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临床检验室和卫生检验室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高效、公正可靠。我们是:卫生部部属教学医院卫生部公共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单位牛津国际姑息医学中心中国分中心四川省医学会姑息医学学组组长单位全国中毒控制中心网络单位卫生部职业病医师培训基地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分委会副主任单位四川省医学会老年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华西医科大学老年医疗保健与培训中心卫生部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国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委员单位四川省医学会骨质疏松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华西医科大学骨质疏松治疗中心四川大学职业病临床实习教学基地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成都市职业中毒和核辐射损伤救治基地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工伤体检单位四川省工伤鉴定专家库成员单位四川省省本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四川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作为四川大学劳动卫生学博士点和硕士点所在地,1956年起至今共计培养博士生35名,硕士生74名。主研、参加完成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十余项,国家、部、省级及各类科研课题200多项,其中30多项成果获各级科技奖。国内外发表论文500余篇,主编、参编各类专业书籍十余部。
睡眠呼吸疾病治疗中心
专家介绍张晓晴医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华西睡眠呼吸疾病诊治中心主任,耳鼻咽喉科主任。擅长:1.应用高科技微创手术治疗中、重度鼾症;2.突发性耳聋、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等疾病的诊治。张晓晴在西南地区果率先引进目前才获得国际公认,治疗鼾症最有效的等离子体低温消融微创手术系统,2003年又将美国ellman射频电波刀新技术应用于治疗重症鼾症上,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2005年10月又在西南地区率先引进美国Pillar植入系统治疗鼾症。多年来,她探索出应用微创手术系统,治疗疑难重症鼾症的手术模式,成功治疗了一千五百例国内外的鼾症患者,手术效果良好,获得诸多称赞和好评,填补了此项.医疗技术在西南地区的空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其创新在于手术在局麻下进行,避免了全麻手术带来的诸多严重的并发症,2004年6月25日中央电视台《走进科学》栏目制作的《午夜惊梦》专题的进行了报道。此片首次记录了我国专家应用高科技微创手术治疗重症鼾症的全过程。由于成绩显著,获“四川省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四川大学优秀医务工作者”。中心特色多导睡眠检测内容脑电图眼电图心电图肌电图血氧饱和度呼吸情况鼾声指数注:多导睡眠监测(polysomnography,PSG)是国际公认的诊断鼾症的“金标准”,将为患者的诊断及治疗提供科学依据,我院睡眠中心拥有大型的睡眠监测设备及良好的睡眠环境,将为您提供温馨的服务。鼾症微创手术:双下鼻甲减容术腭咽成形术软腭减容术悬雍垂减容术悬雍垂截断术舌根减容术扁桃体减容术
中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第八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第十一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前期预防第十三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第十四条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第十七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第十八条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第二十二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第二十三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第二十六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第三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儿童少年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教研室
儿童少年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是保护和增进儿童少年与妇幼健康的科学,是预防医学学科中的五大卫生专业之一。1956年成立儿童少年卫生学教学组,1978年成立儿童少年卫生学教研室。1983年被国家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点。2000年更名为儿童少年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教研室。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实验技术人员2人。现任教研室主任:张建新教授历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组长):李效基教授,1956年到1982年魏嗣琼教授,1982年到1994年张建新教授,1995年到2001年陈希宁副教授,2002年到2007年张建新教授,2008年至今2、师资队伍张建新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四川大学艾滋病研究中心常务副班主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术兼职:中华预防医学会儿少卫生学专业委员会常委、国家艾滋病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少学会主任委员、成都市预防医学会儿少学会主任委员、四川省卫生政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社会兼职:国家艾滋病综合示范区专家、家庭健康国际技术顾问、国际艾滋病联盟四川顾问委员会主席。专业方向及特长:儿童少年健康研究与促进、公共卫生理论与实践策略的研究、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艾滋病防治的研究、行为改变交流、参与式培训。主要研究经历:从事健康促进研究与实践36年,涉及劳动者健康、青少年健康和艾滋病防治等。其中担任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技术合作官员6年。具有强烈的社会发展、社会性别和公民社会的意识,较强的策划、组织和协调能力,丰富的IEC材料开发和参与式培训的经历和经验。主持《农村中学生性健康教育》、《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性别差异及其促进研究》、《GLOW项目(GivingLeadershipOpportunitiestoyoungWomen)评估》、《中国-默沙东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中期效果评估》、《针具交换实践研究》、《MSM人群社区组织能力需求研究》、《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评估研究》等项目的计划和实施,负责了《小芳进城——预防拐卖女孩培训手册》、《初中健康教育》、《新编初中生健康教育》、《青春》、《娱乐场所女性同伴教育者参与式培训手册》、《美沙酮维持治疗参与式培训手册》、《美沙酮维持治疗参与式培训教学片》、《幼儿园“三策五环节”生命与健康应急预案》、《青少年生命价值投射测验(LPT)》等材料的开发,组织实施了《农村中学生性健康教育培训》、《中学生艾滋病防治师资培训》、《中学生艾滋病防治参与式培训》、《女性性服务人群防治艾滋病参与式培训》、《注射吸毒人群防治艾滋病参与式培训》、《同性恋现象及文化研讨》、《灾难学生心理干预的师资培训》、《乡镇干部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乡镇卫生院和村医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等培训活动。联系方式:028-85501501;Email:zhangjianxin955@163.com沈丽琴副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术兼职: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儿少专委会副秘书长、中国体育学会会员。专业方向及特长:儿童少年健康与促进、妇幼健康与促进、社区发展、参与式培训。主要研究经历:长期从事妇女、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和大学生的生长发育及影响因素的研究。近年来接受参与式培训的理念,将参与式方法用于农村妇女健康教育、儿童常见病预防、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等培训中。负责和参加相关的项目包括《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青少年心理干预项目》、《社区为本的农村健康项目案例汇编》、《农村学校和社区儿童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小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城市学生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农村儿童和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等,开发了《阳光生活——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青少年心理支持培训手册》、《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等健康教育材料。联系方式:028-85501501;Email:shenliqing998@sina.com
卫生经济学教研室
卫生经济学教研室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卫生经济培训与研究网络的创始成员之一。现有4名教员,其中教授2名、讲师和助教各1名。卫生经济学是一门综合边缘性学科,教研室的4名师资专业背景各不相同,计有数学、卫生学和保险学,这种组合使教研室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教研室承担研究生、本科生的教学任务,开设有“卫生经济学”、“运筹学”、“保险学原理”、“保险经营与管理”、“健康保险概论”、“保险精算学”等专业课程。教研室一直在城市和农村卫生改革(包括保障制度)、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的经济学评价、吸烟经济学等方面开展研究,并与美国伯克莱加州大学保持合作关系。目前在研的课题主要有:TobaccocontrolinChina(美国NIH,US$200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设计、调整与完善研究(卫生部国外贷款办,30万),艾滋病关怀项目及预防干预项目评价(中英艾滋病项目,20万),“医学教育研究与发展”项目评价(CMB,80万)。教研室每年招收卫生事业管理与社会医学类研究生5-6名,其中博士、硕士各占一半,历年累计已毕业研究生二十余名。教研室主任毛正中教授是卫生部卫生政策与管理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评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在2002年被第二届国际卫生经济大会(旧金山)选聘为学术委员会成员。
健康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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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术前单纯化疗好还是同步放化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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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出血如何能否进行医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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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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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道癌晚期还能手术吗
食道癌发展到晚期,如果说没有出现转移或者是严重外侵的现象,而且患者的身体情况良好,能够耐受手术,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手术治疗的。但如果说已经出现了转移或者是严重的外侵等情况,则无法进行手术治疗,要考虑其他的治疗方式。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彩超副脾可能会是肿瘤吗
如果食道癌患者无法进食,可以选择手术的方法切除病灶、通过手术重建消化道、在食道内放支架等方法进行治疗,基本上可以恢复饮食;如果采取这些措施效果不佳,还可以让患者使用鼻饲管、静脉输营养、在胃或小肠造瘘等,为患者补充营养。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要做什么检查
如果有吞咽困难、食道梗阻等症状,怀疑是食道癌时,可以做钡餐和X线检查,对食道癌做出初步的判断;还可以做胃镜检查、纤维食管镜检查,可以对食管癌做出明确的判断;也可以进行病理活检、胸部CT检查等,对疾病进行确诊。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中期手术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食道癌中期患者术后首先要调整心态,保持乐观开朗的情绪,坚定战胜疾病的信心,才可提高治疗效果;其次要注意合理饮食,术后五天内禁食、一周左右吃流食、两周可以吃固体食物,恢复正常饮食后应多吃抗癌的食物;还要注意做好定期复查。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中期手术能活多久
食道癌中期手术后具体可以活多久,需要根据患者个人情况,以及治疗方法来判断,大多数患者通过及时手术治疗,5年生存率都可以达到30%左右。如果在手术后积极的进行一些辅助治疗,例如放化疗,且积极的做好护理工作,则可以适当的延长生存期。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食道癌前兆
食道癌会有一些前兆,比如患者在进食饼干、米饭、馒头、红薯等食物时会有哽噎感;进食的时候胸骨后或者心窝处会有疼痛感,尤其是进食的前两口,疼痛症状会更明显,停止进食后疼痛感会消失;患者还常感觉食道内有异物,食物停滞不下等。
车嘉铭
副主任医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医生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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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能自愈吗
阑尾炎一般不能自愈,需要进行手术或使用抗生素治疗。阑尾炎是由阑尾发炎引起的,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阑尾破裂并引起严重感染。 阑尾是人体消化系统中的一部分,位于大肠右下腹部。当阑尾发炎时,通常会出现腹痛、发热、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如果不进行治疗,阑尾会继续发炎,并在一定时间内形成脓肿或穿孔。这可能导致阑尾破裂,使感染物进入腹腔,引起更严重的感染症状,如腹膜炎。 治疗阑尾炎通常会包括手术或抗生素治疗。手术通常是通过腹腔镜或开腹手术来切除发炎的阑尾。抗生素治疗则是使用抗生素来消除感染,并预防感染扩散。 如果怀疑患有阑尾炎,应立即就医并接受合适的治疗。自行等待并希望其自愈可能会导致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甚至威胁到患者的生命。
徐建威
副主任医师
2024-03-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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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疾病找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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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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