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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作者:复禾健康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十七条缴费年限中既有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又有住院统筹参保方式缴费年限的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按下列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办法》实施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

  (二)《办法》实施前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与住院统筹缴费年限合计达到15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建个人账户。其中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自愿一次性补足统账结合参保方式与住院统筹参保方式缴费差额,使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办法》的规定,从办理补缴费用的当月为其新建个人账户,补缴年度的个人账户不补记。补缴年度计算公式为:【(补缴年度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9.5%)-(补缴年度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应补交月数(应补交月数以第一次选择住院统筹参保方式缴费年度起顺延计算。下同)

  (三)《办法》实施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达到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

  (四)《办法》实施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与住院统筹参保方式缴费年限合计达到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建个人账户。其中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不足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的,参保人员自愿一次性补足统账结合参保方式与住院统筹参保方式缴费差额,使统账结合参保方式缴费年限达到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办理补缴费用的当月起为其新建个人账户,补缴年度的个人账户不补记。补缴年度计算公式为:【(补缴年度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9.5%)-(补缴年度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应补交月数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参保人员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后,补记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欠费期间职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入院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和范围等予以报销。

  第十九条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及长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给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或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或邮政部门随养老金发放给个人。单位办理拨付手续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二)单位开具的非经营性收据;

  (三)领取个人账户金的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中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就业或出国定居的,其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办理支付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成都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提取个人账户金申请表》;

  (三)异地就业和参保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死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

  (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

  由单位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可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主选择医院就医和药店购药。除急救抢救外,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三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目录、医用材料目录以及《办法》所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执行。参保人员住院医疗期间使用特殊医用材料的费用,按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植入人体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费用比例的通知》(成劳社发[2004]186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按日限额纳入报销范围。具体标准为:

  (一)普通住院床位三级医院30元/日,二级医院20元/日,一级医院及以下(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5元/日,在此基础上,肿瘤、妇产科病房床位上浮30%,结核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及综合医院的结核病床、传染病床、骨牵引床、烧伤翻身床上浮50%;

  (二)无菌隔离以及危重病人抢救的住院床位(含监护病房、复苏室、ICUCCU层流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三级甲等医院60元/日,三级乙等医院50元/日,二级甲等医院40元/日,二级乙等医院30元/日,一级医院27元/日,无级别的医疗机构24元/日;

  参保人员实际住院床位费未达到限额报销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血(含成份血),按物价部门规定医院供患者使用的价格计算发生的费用,个人首先自付10%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因抢救或因晚期肝硬化腹水、大面积烧伤、恶性肿瘤、肾病综合症且血清白蛋白低于30克/升的,使用人血白蛋白的费用,个人首先自付10%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比照《办法》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报销范围和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没有在医疗机构结算,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在抢救结束后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下列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一)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

  (二)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三)死亡证明(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

  (四)门诊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

  (五)社会保险卡;

  (六)死者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因急救抢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在安置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市外转诊的参保人员在转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结算的费用,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下列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一)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二)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异地住院须提供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和当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医疗机构定点证明和等级证明,市外转诊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

  (三)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四)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

  (五)社会保险卡;

  (六)参保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参保人员因外伤、中毒等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住院期间经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由个人全额支付。

  住院期间不能确认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出院时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经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参保人员应在出院后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下列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一)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二)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三)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

  (五)社会保险卡;

  (六)参保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

  第二十九条《办法》第十一条所称精神病是指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第三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医院级别和属地相结合的结算方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由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其余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所在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垫支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升级前,暂按原管理方式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第三十一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结算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参保人员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住院期间因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由参保人员所住定点医疗机构全额垫付,并入当次住院医疗费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第三十三条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个人结清全部费用,办理出院手续。

  第三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结算申请单;

  (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汇总表;

  (三)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

  (四)记账专用表;

  (五)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六)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检查报告单;

  (七)出院病情证明。

  第三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结算个人账户费用时,须提供《个人账户结算申请单》或《费用结算汇总表》。

  第三十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每月结算一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受理结算之日起20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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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肾脏内科技术支持夹江县人民医院首例肾衰竭病人透析治疗

——我院肾脏内科技术支持夹江县人民医院首例肾衰病人透析治疗2014年6月6日,在周雷副院长带领下,我院肾脏内科尉冬英主任和护士邓丽萍前往夹江县人民医院,为该院第一例肾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提供技术支持。夹江县人民医院是夹江县唯一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我院定点对口帮扶单位。长期以来,该院因技术、设备欠缺,尿毒症肾衰竭患者均需要到外地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目前夹江县人民医院已具备了透析的条件和资质,作为对口支援单位,我院肾脏内科尉冬英主任和透析室护士邓丽萍应约前往夹江县人民医院进行技术帮扶。首例尿毒症肾衰竭患者李某,女,68岁,因糖尿病4年多,右侧肢体活动不便1年,伴胸闷气促、浮肿1周入住夹江县人民医院内科。诊断为:II型糖尿病、肾病尿毒症期、肾衰竭,近半年均在30多公里以外的乐山市中区做透析治疗。此次透析前,夹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尉主任仔细检查透析机、水处理机参数,对透析、技术指标及病员的血压、尿酸肌酐进行严密监测。6月6日上午11时,透析治疗如期进行,4小时后结束。整个透析过程准确、细致、顺利,患者生命体征平稳,顺利返回病房。术后,患者感觉良好,家属也对透析效果很满意。尉主任向夹江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提出了一些建议,并为患者制定了后期透析处方和药物治疗方案及注意事项,向患者家属耐心细致讲解了饮食调整和日常护理的注意事项。鉴于夹江县人民医院刚开始透析治疗业务,我院肾脏内科仍将继续定期派专业医务人员给予技术支持。该病例填补了夹江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治疗的空白,标志着夹江县人民医院在尿毒症诊治方面及血液透析治疗上增加了一项新技术。我院肾脏内科的技术支援也为利民便民惠民的对口帮扶工作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市六医院妇产科成功抢救38岁高龄产妇

38岁的高龄产妇突然子宫破裂,肚子里的孩子和自己都命悬一线……5月2日凌晨,这惊险的一幕发生在市六医院妇产科,所幸经过医生全力抢救,历经7小时的手术最终母子平安。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六医院妇产科的医护人员,她们向记者讲述了当时惊心动魄的抢救。子宫破裂母子面临生命危险5月2日晚上10点多,家住龙潭附近的38岁的孕妇吕梅(化名)和丈夫正在外面散步,吕梅突然感觉肚子疼痛难忍,蹲在地上不停地喊着“疼”。丈夫立即将她送到了家附近的一家小医院,医生进行了相关处理后,吕梅的症状并未减轻。小医院条件有限,医生建议立即转院。当晚12点多,吕梅转院到了市六医院妇产科。经过医生初步询问得知,38岁的吕梅已经生产过两胎,而且都是剖腹产。“产妇年龄较大,而且前两次都是剖腹产,很可能出现了子宫破裂。”妇产科护士长陈艾说,剖腹产后产妇子宫上留有瘢痕,再次怀孕宫缩时的一缩一伸,极容易导致子宫破裂。医生还了解到,尽管吕梅是高龄产妇,生产的风险很大,但却从未做过一次产前检查。7小时手术高龄产妇转危为安吕梅到了妇产科后,医生立即对其进行了彩超检查,果然发现子宫破裂。“子宫破裂非常危险,大人和小孩都有生命危险。”妇产科主任刘莉告诉记者,子宫破裂后,胎儿会吸入羊水和血,导致窒息,而产妇则会因为大出血而死亡。时间就是生命,吕梅立即被推上了手术台,一场大抢救就此展开。第一步是要将胎儿取出,凌晨两点,一个男婴被成功取出,当时已经出现了脐带绕颈,并吸入了羊水,医生立即对婴儿进行了处理。孩子平安了,吕梅仍旧非常危险,破裂的子宫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随时有生命危险。在手术时医生发现,患者的子宫已经难以修复,只有进行切除。最终经过5个小时的紧张手术,吕梅的子宫被成功切除,出血的症状也被止住。现在患者恢复良好,胎儿已经转院到川大华西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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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门诊统筹和大病互助两项医保新政

我市按照“门诊看病统筹、住院报销提高、大病互助补充、困难分类救助”的医疗保障改革思路,出台了《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并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成都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这标志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机制的建立。从4月1日起,按规定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10年不需要另行缴纳门诊统筹参保费用,直接享受门诊报销的待遇。《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覆盖范围,该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我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未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且连续不间断缴费的人员都属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范围。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保险费,由单位或雇主到社保经办机构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保险费,由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由个人到医保经办机构按年度缴纳;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由个人到医保经办机构按年度缴纳;未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的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由个人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年度缴纳;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以统帐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今年的缴费从4月1日起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缴纳,同步享受待遇;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以及未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已参加《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的人员,2010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缴纳201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费用,待遇有效期为201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2011年以后每年缴费时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一致;城乡居民中的新生儿和大学生在每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的费用在联网的定点医院可直接办理结算;在未联网的医院由个人垫付的或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符合异地安置手续或因急、抢救住院发生的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由参保人员持住院收据、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医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地办理报销,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先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再报销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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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焦油香烟不能减少肺癌风险。虽然低焦油香烟的焦油含量较低,但吸烟者往往会通过增加吸烟量或改变吸烟方式来补偿,导致实际吸入的有害物质并未减少。吸烟是导致肺癌的主要原因之一,任何类型的香烟都会增加肺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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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口臭吃啥药比较好

口臭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甲硝唑片、阿莫西林胶囊、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药物,具体用药需根据病因选择。口臭通常由口腔问题、消化道疾病、呼吸道感染等多种因素引起,需要针对性治疗。1、口腔疾病龋齿、牙周炎、牙龈炎等口腔疾病是口臭最常见原因。细菌在口腔内繁殖会产生挥发性硫化物,导致特殊异味。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专业洁牙,使用含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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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癌可能由长期吸烟、职业化学暴露、慢性膀胱感染、遗传因素及饮用水污染等原因引起,可通过手术切除、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及靶向治疗等方式干预。1、长期吸烟:烟草中的亚硝胺等致癌物质经尿液浓缩后长期刺激膀胱黏膜,吸烟者患病风险是非吸烟者的2-6倍。戒烟可降低风险,确诊后需通过尿液脱落细胞学检查监测病情。2、职业化学暴露:长期接触苯胺染料、橡胶制造中的芳香胺类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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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胜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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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减肥可以降压吗

高血压患者减肥通常有助于降压。体重减轻能改善血管弹性、减少心脏负荷,对血压控制有积极作用。 超重或肥胖的高血压患者通过科学减重,可观察到收缩压和舒张压的下降。脂肪组织会分泌多种影响血压的激素和炎症因子,减重后这些物质的释放减少。内脏脂肪减少能降低胰岛素抵抗,改善血管内皮功能。减重过程中伴随的饮食结构调整,如减少钠盐摄入、增加钾和膳食纤维,也会间接帮助降压。规律运动作为减重手段之一,能直接增强心血管调节能力。 部分高血压患者减重后血压改善不明显,可能与遗传因素、病程较长或合并其他疾病有关。严重高血压或存在靶器官损害者,单靠减重难以完全控制血压,需配合药物治疗。极低热量减肥或快速减重可能引起电解质紊乱,反而导致血压波动。合并代谢综合征的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制定减重方案。 建议高血压患者将体重指数控制在24以下,每周减重0.5-1公斤为宜。采取低盐低脂饮食,每日钠摄入不超过5克,优先选择全谷物、蔬菜水果和优质蛋白。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游泳。定期监测血压变化,避免过度节食或服用减肥药物。减重期间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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