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流程
出院流程
1、由医生下达出院医嘱同时开具出院通知书
2、请备齐住院押金单(医保病友备好医保卡)
3.到一楼收费处结账(可打印费用清单)
4.有出院带药者凭处方到住院部三楼西药房取药(中药在门诊部二楼药房)
5.将出院结算单交到护士站并领取出院小结,带好随身物品即可离院。
特别提醒:
如果您参加了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合,凭出院结算单、医保卡(或合作医疗本)、身份证、出院小结到社保结算窗口可直接办理报销补偿手续。
患者出院须知
一、当您在我院经过治疗,基本康复已可以出院时,医生会通知您做好出院的准备。出院前一天,主诊医生会为您开好出院医嘱、交待出院注意事项等。
二、如果是您自行要求出院,也请您提前一天(最好是上午)向您的主诊医生提出您的想法,须出院带药者,也请一并告诉医生。
三、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前,请您先到护士站查询是否已开出院证明。因为只有护士站开好出院证明并通过微机传输到结算处之后,结算处方能给您办理出院手续。所以一定要确定开好后再去办理结算,这样能节省您等待的时间。
四、我院每周一至周五8:00—1 6:30和周六、日上午办理出院手续,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五、结帐时请您带齐所有的预交款收据。结帐后将出院结算单交给病区护士站工作人员,退还租用物品后即可离院。
六、您出院后,我们可能会定期与您和家属联系进行随访,以及时了解您的病情变化并给予适当帮助,希望您予以配合。也希望您定期或有病情变化时及时与我院联系。
温馨提醒:
农村合作医疗或参加商业保险的患者,如需要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加盖公章、打印费用总清单,请到住院收费处办理。
复印病历注意事项
1、根据《医疗机构病因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院患者经病案室负责人审批即可复印客观病历资料,主观部分不得复印。正在住院的患者申请复印客观病历资料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 需要复印主观病历资料的,需经医务科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办理。
2、办理病历复印申请手续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和证明: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出院结帐单;
患者委托他人办理:患者、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出院小结、出院结帐单;
保险机构:工作介绍信、保险机构与患者签定的保险合同复印件、 承办人的身份证明,患者授权保险机构的法定证明(委托书)材料;
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介绍信、承办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起诉和立案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