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农合患者:
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地域不同,湖北省新农合分为省新农合和市新农合。省新农合指湖北省内除武汉市外所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市新农合指武汉市远城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包括新洲区、东西湖区、黄陂区、蔡甸区、汉南区、江夏区、东湖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八个区)。
请您根据自己所属的新农合类别参照相应的温馨提示。如需协助,请联系我院医保办:027-82211241。
一、省新农合就医温馨提示
参合患者请您在入院的三天之内携带以下证件来办理新农合身份转换手续:
1、入住我院科室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住院,请找您的管床医生将原件借出,待手续办理完后请立即还给您的管床医生)。
2、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患者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我办工作人员折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患者本人页复印)。
5、采用电子转诊,参合患者若已在当地合管办办理了电子转诊手续,请将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办工作人员审核;参合患者直接到我院就诊的,三天内向参合地合管办申请电子转诊,出院结账前若当地合管办进行了电子转诊,请将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办工作人员审核。
6、如患者本人系“五保(如果低保对象不是本人,请到民政局开具证明)、低保、特困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请提供“"农村五保证"或"农村低保证"(和领款存折)或"特困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待我办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免收本次住院起付线)。
7、“住院生育分娩”和“外伤”患者费用个人垫付后再回合管办报销。(请患者出院结账后携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及以上相关证件回当地合管办审核报销)。
二、蔡甸区新农合就医温馨提示
蔡甸区参合患者请您在入院的三天之内携带以下证件来办理新农合身份转换手续:
1、入住我院科室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住院,请找您的管床医生将原件借出,待手续办理完后请立即还给您的管床医生)。
2、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从2012年9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就以刷卡报销程序,同时入院登记时取消录入医疗证号的操作)
3、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蔡甸区合管办盖章签字的转诊单原件。(生育分娩可不要转诊单。若是患者直接到我院住院的,请在入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我院的住院证和门诊相关病历资料回蔡甸区合管办补办转诊单;肿瘤放化疗患者如拿上次在我院住院的复印件(2012年度)转诊单且其他资料齐全,在我院继续放化疗的,可直接办理)。
5、患者若为“农村五保老人、低保人群及特困优抚对象”,请提供“"农村五保证"、"农村低保证"(和领款存折,如果低保对象不是本人,请到民政局开具证明)及"特困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待我办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免收本次住院起付线)。
6、“外伤”患者费用个人垫付后回蔡甸区合管办审核报销。(患者在我院出院结账后,将转诊单原件、结账收据、出院记录、患者本人身份证拿到我办审核,我办工作人员如确定患者为“外伤”,在转诊单最后一栏“接诊医院身份核查登记”写明“外伤患者回合管办报销”,并加盖我办公章之后请携带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相关证件回合办管审核报销)。
7、住院生育分娩可不要转诊单。(请提供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8、凡持有《湖北省终末期肾病参合患者血液透析治疗补偿申请表》(当年有效原件)患者(可不要转诊单),请患者一律在出院后结算之前持出院小结到门诊医保办审核确认。
三、江夏区新农合就医温馨提示
江夏区参合患者请您在入院的三天之内携带以下证件来办理新农合身份转换手续:
1、入住我院科室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住院,请找您的管床医生将原件借出,待手续办理完后请立即还给您的管床医生)。
2、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患者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农业(家庭)户口或自理口粮户口。(请将我办工作人员折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患者本人页复印)。
5、江夏区合管办盖章签字的转诊单原件。(若是患者直接到我院住院的,急诊病人在48小时内凭急诊门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入院证去合管办补办转诊单(超过48小时无效);非急诊病人不能补办转诊单,无转诊单患者按“未转诊”类别办理)。
6、患者本人是“五保、低保(如果低保对象不是本人,请到民政局开具证明)、特困、残疾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以系统默认为准减免起付线,但必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方可办理新农合直补手续)。
7、“外伤”、“服毒”、“烧伤”、“矽肺(职业病)”和“食物集体中毒”患者费用个人垫付后再回合管办报销。(请携带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相关证件回合办管审核报销)。
8、生育分娩还需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四、汉南区新农合就医温馨提示
汉南区参合患者请您在入院的三天之内携带以下证件来办理新农合身份转换手续:
1、入住我院科室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住院,请找您的管床医生将原件借出,待手续办理完后请立即还给您的管床医生)。
2、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患者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我办工作人员折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患者本人页复印)。
5、汉南区合管办盖章签字的转诊单原件。(急诊病人必须在4天内带病历资料到区人民医院和区合管办补办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予补办;在武汉市打工或暂住的居民,凭居委会盖章证明或打工单位盖章证明可不要转诊单,方可办理直补手续。)。
6、在换卡期间,患者如还是持新农合证需提供当地财政所盖章的2012年参合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新农合卡则不需提供。
7、患者本人是“五保户”,以系统默认为准减免起付线,但必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方可办理新农合直补手续)。
8、“外伤”患者费用个人垫付后再回合管办报销。(请携带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相关证件回合办管审核报销)。
9、凡持有《湖北省终末期肾病参合患者血液透析治疗补偿申请表》(当年有效原件)患者(可不要转诊单),请患者一律在出院后结算之前持出院小结到门诊医保办审核确认。
10、生育分娩还需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五、东西湖区新农合就医温馨提示
东西湖区参合患者请您在入院的三天之内携带以下证件来办理新农合身份转换手续:
1、入住我院科室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住院,请找您的管床医生将原件借出,待手续办理完后请立即还给您的管床医生)。
2、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卡的反面[有卡号的那一面]复印件。
3、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东西湖区合管办盖章签字的转诊单原件。(若是患者直接到我院住院的,请在入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我院的住院证和门诊相关病历资料回合管办补办转诊单;若是从东西湖区属医院出院转到我院住院的,请在入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先到区属医院开转诊单再到东西湖区合管办签字盖章)。
5、患者本人是“五保、低保(如果低保对象不是本人,请到民政局开具证明)、特困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以系统默认为准减免起付线,但必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6、“外伤”患者费用个人垫付后再回合管办审核报销。(请携带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相关证件回合办管审核报销)。
7、生育分娩还需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六、武汉经济开发区新农合就医温馨提示
武汉经济开发区参合患者请您在入院的三天之内携带以下证件来办理新农合身份转换手续:
1、入住我院科室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住院,请找您的管床医生将原件借出,待手续办理完后请立即还给您的管床医生)。
2、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患者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我办工作人员折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患者本人页复印。)
5、武汉经济开发区合管办盖章签字的转诊单原件。(急诊病人在48小时内凭急诊门诊病历和盖有急诊章的入院证去合管办补办转诊单;无转诊单患者按“未转诊”相应类别办理)。
6、患者本人是“五保(如果低保对象不是本人,请到民政局开具证明)、低保、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以系统默认为准减免起付线,但必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原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7、“外伤”患者费用个人垫付后再回合管办报销。(请携带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相关证件回合办管审核报销)。
8、生育分娩还需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七、黄陂区新农合就医温馨提示
黄陂区参合患者请您在入院的三天之内携带以下证件来办理新农合身份转换手续:
1、入住我院科室住院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住院,请找您的管床医生将原件借出,待手续办理完后请立即还给您的管床医生)。
2、新农合医疗卡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若是患者卡未发下来仍持新农合旧医疗证,请按我办工作人员给您折叠页面复印)。
3、患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患者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