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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4年春节假日门诊安排

1月26日(周日)正常上班,补2月3日(周一)班,按周一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一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一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1月31日(周五)年初一休息 法定节假日,南、北部门诊全天休息; 2月1日(周六)年初二休息 法定节假日,南、北部门诊全天休息; 2月2日(周日)年初三休息 法定节假日,南、北部门诊全天休息; 2月3日(周一)年初四,补1月26日(周日)休息,按周日运行安排 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2月4日(周二)年初五,补2月1日(周六)休息,按周六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家门诊安排; 2月5日(周三)年初六,补2月2日(周日)休息,按周日运行安排 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2月6日(周四)年初七,补2月8日(周六)休息,按周六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家门诊安排; 2月7日(周五)正常上班,按周五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五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五普通、专家门诊安排; 2月8日(周六)正常上班,补2月6日(周四)班,按周四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四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四普通、专家门诊安排; 2月9日(周日)休息,按周日运行安排 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门诊停诊期间,急诊照常。

关于在全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关于转发市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申康发[2009]80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医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必要性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明令禁止,要求坚决治理。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设立“小金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清除。因此,“小金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要求。 1、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实行院、部门、科室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医院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帐户监管、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3、依纪依法,宽严相济。 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科室、部门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科室、部门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4、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华 副组长:母泽林潘常青 成员:顾华宁张居正高臻林建张力方史克兢 缪志英 医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财务处处长张居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财务处副处长顾丽蓉担任。 四、专项治理内容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违反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治理内容具体包括: 1、是否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而设立“小金库”; 2、是否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是否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是否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是否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是否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是否存在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9、是否按照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10、是否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财政票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 五、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步骤有三项: 1、动员部署(6月17日):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全院干部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组织部署工作,成立医院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6月18日—24日):各科室、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科室主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主动纠正。6月24日上交《“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 3、重点检查(7月1日—31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医院“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部分科室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5%,重点科室、重点部门检查面不低于20%。 4、整改落实(8月1日—9月30日):各科室、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内部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六、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进行处理。 1、“小金库”治理工作以自查为主,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科室、部门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医院帐户,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2、对被查发现的科室、部门“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科室、部门和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科室、部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的前提下,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科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通知下发后再设“小金库”的,对科室、部门直接责任人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专项治理《方案》下发后,各科室、部门要及时宣传、释疑解惑,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做好专项治理的政策解释工作,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政策把握上,向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咨询。 2、医院治理“小金库”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院财务处,联系电话:6223;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63069296或63240090—6425;举报信箱:设立在院行政楼一楼收发室门口;举报邮箱:fhphdb@163.com;联系地点:医院行政楼四楼纪委、监察办公室(行政楼425房间);联系人:顾华宁、史克兢,联系电话:6425 3、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由院纪委、监察室专门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4、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在重点检查阶段,到相关科室、部门进行督导,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工作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科室、部门,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医院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中共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办、财务处、审计办

2013年国庆节假日医疗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和上海市卫生局公布的《关于2012年本市医疗机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沪卫办〔2012〕61号)》的精神,现对节假日期间本院的医疗工作做如下安排: 门诊: 9月29日(周日)正常上班,补10月4日(周五)班,按周五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五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五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9月30日(周一)正常上班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一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一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10月1日(周二)国庆节休息 法定节假日,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10月2日(周三)国庆节休息 法定节假日,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10月3日(周四)国庆节休息 法定节假日,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10月4日(周五)休息,补9月29日(周日)休息,按周日运行安排 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10月5日(周六)休息,按周六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家门诊安排; 10月6日(周日)休息,按周日运行安排 南、北部门诊全天停诊; 10月7日(周一)休息,补10月12日(周六)休息,按周六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六普通、专家门诊安排; 10月8日(周二)正常上班,按周二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二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二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10月12日(周六)正常上班,补10月7日(周一)班,按周一运行安排 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一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南部:门诊全天开诊,按原周一普通、专病、专家门诊安排; ※门诊停诊期间,急诊照常。

关于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整体换届和聘任的实施方案

本届院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系2011年8月整体换届,至2013年8月两年任期届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关于加强直属医院中层干部聘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申康党发[2012]7号)的具体要求,结合2013年度医院工作实际,现制定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整体换届和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换届和聘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医院“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及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换届和聘任工作要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任人唯贤、突出实绩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逐步完善竞争性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和有激励、有约束、良性竞争的中层干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医院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组织构架 成立换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换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兴鹏、刘国华 组员:杨新潮、彭志海、许海风、许迅、潘常青、夏术阶、吴锦华、万小平 2、换届聘任工作工作小组 组长:胡影萍、刘?、钟力炜 组员:顾华宁、徐立刚、陈童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廉洁自律。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特殊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根据学科种类不同,结合南北两部工作需要,设定相应条件如下: 1、年龄条件 至2013年8月8日止, (1)学科带头人不超过65周岁。 (2)科室正职主任、亚专科主任、执行主任不超过60周岁;副职主任、执行副主任不超过55周岁。 (3)原则上科室设正副主任职数为3人及以上的科室,其中至少应配备1名45周岁以下负责人;科室设正副主任职数为4人及以上的科室,其中至少应配备1名45周岁以下、1名40周岁以下负责人。 2、职称条件 (1)聘任正职主任、亚专科主任、执行主任者,应获得相应专业正高级职称。 (2)聘任副职主任、执行副主任者,应获得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学历及导师条件 (1)重点学科(含院级、市级、国家级): 聘任正职主任、亚专科主任者,应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聘任执行主任、科室副主任、亚专科副主任、执行副主任者,应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 (2)骨干学科: 聘任正职主任者,应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聘任执行主任、科室副主任、执行副主任者,应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 (3)一般学科: 聘任正职主任者,应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聘任执行主任、科室副主任、执行副主任者,应具备硕士学历(学位)。 (4)其他科室: 聘任正职主任、副主任者,应具备本科学历(学位)。 4、其他条件 (1)聘任学科带头人,应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并任职市级及以上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者(含前任、现任、候任);护理专业应具备正高级职称,硕士生导师资格,并任职市级学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 (2)各学科、各岗位新聘任者,年龄在45岁以下,近三年内有国外(境外)培训一年及以上经历,或近三年内纳入院内优青计划及以上人才类计划者,或近三年内获得国家自然基金者,或任职市级及以上学会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3)愿意较长时期在松江园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达不到上述要求者,过渡阶段设代理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 四、聘用程序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干部聘用采用院部任命、院内竞聘上岗与院外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聘用程序为: 1、制定方案(8月上旬)。制定《关于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整体换届和聘任的实施方案》。 2、发布竞聘通告(8月中旬)。明确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条件、竞聘程序和方法,并在院内外公开发布。 3、确定竞聘人选(8月中旬)。应聘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或科室推荐等方式产生,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列为竞聘人选。任期考核合格的原聘干部也需提出应聘申请并提出新的任期目标。 4、组织竞聘评审(8月下旬)。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用面试或专家评议等方法,了解竞聘人选的能力或专业水平。最后由医院评审委员会通过答辩会形式对竞聘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出初步人选。 5、确定拟聘人员(8月下旬)。在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6、聘任前公示(8月下旬)。拟聘人员应在医院或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正式聘用(8月底)。对公示期间群众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但经查无原则性问题的拟聘人员,由院长聘任。 五、其它聘任若干规定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对新一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聘任作如下规定: 1、本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聘任与上年度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及科室负责人考核结果挂钩;上年度考核为“A”等的,在符合聘任条件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原则上予以续聘。 2、本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聘任期为2年。任期内,结合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及科室负责人考核,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可就部分科室负责人作适当调整。 3、新聘负责人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 4、根据学科人才梯队情况及医院南北两部工作实际,心脏及大血管外科、呼吸科、创伤中心、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病理科、儿内科、儿外科、医学心理科、健康体检科等科室作为第二批聘任科室。 5、交大医学院、交大及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室、中心负责人,由院部任命。 6、根据实际情况,原院级研究室不再设置相关机构,相应部门也不再设负责人。 六、学科调整及分类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整体水平,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根据医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南北两院工作实际,现就医院部分学科设置调整如下: (一)新成立科室及撤并、更名科室 1、成立肿瘤中心。在南部下设肿瘤化疗科、肿瘤放疗科、肿瘤介入科、肿瘤分子诊断和生物治疗科。 2、成立创伤中心。在南部下设四肢创伤科、关节脊柱创伤科、颅脑创伤科、手外及创伤整形修复科。其中颅脑创伤科职能由原南部神经外科承担、手外及创伤整形修复科职能由原南部整形外科承担。 3、撤销血管介入科,撤销心外科。成立心脏及大血管外科。原血管介入科大血管疾病诊治归入心脏及大血管外科,周围及小血管疾病诊治归入普外科。 4、普外科新成立胃肠外科、肝胆胰外科、甲乳血管外科。 5、调整妇产科亚学科设置,下设妇科及产科;其中妇科在南部下设妇科肿瘤科和普通妇科。 6、眼科在北部分设亚专科,成立眼底及视网膜科、青光眼及视神经科、白内障科、视光/屈光/眼表科、眼眶病及眼整形科、眼病预防科。 7、耳鼻喉头颈外科北部分设亚专科,成立鼻科、耳科、咽喉头颈科。 8、调整骨科亚学科设置,原骨科南部创伤诊治归入创伤中心。 9、成立实训中心。 10、撤销日间手术部,成立日间医疗部,南北两部分设。 11、感染性疾病科南北两部分设。 12、撤销中心实验室。 13、撤销心电图室。 14、药剂科更名为临床药学科。 15、健康管理科更名为健康体检科。 16、国际医疗保健中心增设市场开发管理职能,其任职条件参照行政职能部门副职(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学科及科室分类 1、重点学科(含院级、市级、国家级) 眼科、泌尿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心脏及大血管外科、心内科、消化科、普通外科、肿瘤科、血液科、呼吸科、胸外科、创伤中心、妇产科、骨科。 2、骨干学科 神经内科、肾内科、内分泌代谢科、急诊危重病科、神经外科、整形外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临床药学科。 3、一般学科 中医科、推拿科、针灸科、皮肤科、口腔科、老年科、儿内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心理科、营养科、输血科。 4、其他学科 感染性疾病科、日间医疗部、超声心动图室、实验中心、实训中心、国际医疗保健中心、健康体检科。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3年8月13日

关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换届和聘任的通知

本届院党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系2011年8月整体换届,至2013年8月两年任期届满。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教卫党[2011]254号)、《关于加强直属医院中层干部聘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申康党发[2012]7号)规定和申康党委对干部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职能部门负责人换届和聘任的实施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换届和聘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医院“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学科年、人才年”的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换届和聘任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规定。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要选拔任用具有责任感、事业心强,具有务实创新、诚实协作精神,具有不畏困难、勤奋踏实作风的干部。 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华、王兴鹏 组员:杨新潮、彭志海、许海风、许迅、潘常青、夏术阶、吴锦华、万小平 2、换届工作工作小组 组长:刘?、刘友军 组员:顾华宁、钟力炜、吴卫青、徐立刚、龚晓、韩菁 三、机构设置、岗位职数和资格条件 1、机构设置和岗位职数 根据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全院党、政职能部门的职能作了进一步梳理,对部分处室职能作了归并和调整,具体如下: 共设党、政职能部门23个。新设南、北部后勤保障处(内含总务、保卫、设备管理职能),设备及物资采购处(负责全院设备、物资采购),群众工作处(涵盖工会、退管会、妇委、团委、社工部);原人事处更名为人力资源处、原信息中心更名为信息处、原监察室更名为监察处(下设审计科);撤销南北两部总务处、南北两部保卫处、南北两部设备处、后勤服务中心、审计室、IMCC管理办公室。 换届对象不包括纪委和工青妇群众组织等由选举产生的负责人。 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职数详见附件1。 2、任职资格和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求真务实。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年龄要求,能够任满一届(2年),即男性58周岁以下、女性5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3年8月8日止,以下所指年龄均以此为准。2个职数以上的处室部门,必须有1人小于45岁。 (6)学历职称要求。 正职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2年以上相当于副处长岗位工作经历。其中:医务处、医务二处、科研处、教育处、护理部、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南部综合处、宣传及精神文明处岗位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50岁以上者(含50岁)可为本科学历(或学位),但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副职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医务处、医务二处、科研处、教育处、护理部岗位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50岁以上者(含50岁)可为本科学位(或学历),但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对于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录用,但仅限于破格学历(或学位)和职称,不破格年龄。对于在行政岗位上有任职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党、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四、换届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7月上、中旬)。根据申康党发(2012)7号《关于加强直属医院中层干部聘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院党委和行政工作计划中有关干部工作的部署,完善竞争性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制定2013年度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换届和聘任的实施方案。 2、发布竞聘通告(7月下旬)。动员部署,在一定范围内以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院内、外公开招聘。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等信息发布于院BBS、医院官网,及本市有关医院。 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31日17:00截止。报名者请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firsthospital.cn/index.html)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附件2)后,完整填写并上传至党办或人事处电子邮箱,或将书面报名表交至党办或人事处;同时准备好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党办地址为北部(海宁路100号)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为63240090*6310、63069474(FAX),电子邮箱:shiyidb@aliyun.com。 人事处地址为北部行政楼218室,联系电话为63240090*6218,电子邮箱:liuyoujia88@aliyun.com。 3、组织竞聘评审(8月上旬),对应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人选审查工作由工作小组按规定程序负责实施,并从院分管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和职工、党支部负责人、相关处室等四个方面进行访谈考察、征求意见,报请院党政班子研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院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和评议,列为竞聘人选。由医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答辩会形式对竞聘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出初步人选,并对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4、确定拟聘人员(8月中旬)。分别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对于党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由党委会讨论,对于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经票决决定岗位任职人选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否定指标,正式发文任命。 五、下届任职若干规定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对下一届任职作如下规定: 1、任期内考核不称职率>30%,或有否定指标(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下一届不再聘任。 2、根据干部轮岗交流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务和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多岗位工作历练,加强重要岗位的轮岗,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原总务处)、设备及物资采购处(原设备处)、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处长(含主持工作副处长)、副处长在同一工作职位任职6年及以上的干部,原则上拟交流轮岗,其它岗位由党政班子集体专题讨论决定。 3、新一届中层干部聘期为两年,新提任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由选举产生的群众组织负责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为了加强对医院中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对医院党、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对本部门或科室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展开审计。 中共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3年7月22日

关于开展“关爱患者,从细节做起”文明服务主题活动公告

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弘扬医学人文关怀精神,关切百姓反映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市卫生局“改善服务年”总体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关爱患者,从细节做起”文明服务主题活动。以病人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病人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病人满意为第一标准,医院推出十大便民举措,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在服务环境、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礼仪等全方位予以改进、提高和创新,请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门急诊“一站式服务”不断推进,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2.“三五”集中行动、控烟持续加强,优化患者就医环境。 3.医院门诊“叫号系统”全覆盖,指导患者候诊文明有序。 4.健康大讲堂,百姓身边的“专家智囊团”。 5.简易门诊方便复诊患者就诊,有效减少患者排队等候。 6.住院部“7+1”运送模式不断改进,错峰工作提高效率。 7.延时门诊、周六门诊,满足错时就诊患者求医问药。 8.优质护理落实到位,细微改进添温暖。 9.医院停车场改造,加强管理,缓解患者就医停车难。 10.“生命有终点,服务无止境”,临终服务凸显人性关怀。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北部停车场承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我院南北部停车场收费管理承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项目 1、承包南部停车场 2、承包北部停车场 二、招标文件将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产业办领取。 领取时间:2012年3月6日(周二)上午8:30——11:30时 领取地点:海宁路100号6号楼426室 电话:(021)-63240090-6426 传真:(021)-63240090-6426 联系人:王伟明 邮编:200080 三、投标地点:同领取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15日(周四)上午8:15——11: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产业办、保卫处 2012年3月6日

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卫生部卫办医证函[2011]1204号文件通知,我院呼吸科、神经内科、肾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眼科、皮肤科和急诊医学科进行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特此公示。

我院著名心脏病专家颜和昌教授逝世

5月13日,原我院大内科主任、著名心脏病专家颜和昌教授在美国纽约逝世,享年91岁。颜和昌于1944年在同济大学医学院毕业后不久,即投身我院前身公济医院内科工作,是我院仅存的几位“老公济”医务人员之一。1951年,当时的内科主任乐文照教授委派颜和昌市师从第六人民医院著名心脏病专家董承琅教授学习。受到董老悉心指点的颜和昌,回院后夜以继日地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临床资料,编写了我国第一部正式出版的心电图专著“实用心电图学”,被医学界公认为当年先进的心电图技术引入我国的第一部启蒙性读物。此后,颜和昌教授又编写了“临床心电图手册”、“心电图、心向量图学”和“疑难心律失常心电图”等专著,奠定了当时我院在心脏病医学界的领先地位。 颜和昌主任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退休后,移居美国,但仍十分关心本院的发展。近年来身体欠佳,许多他当年的同事和学生十分想念他。正值今年5月中旬,周小寒医生赴美旅游,计划一到纽约即去拜访颜老夫妇,可惜周小寒刚到美国的第一站芝加哥,即传来噩耗,颜教授突发昏迷,经当地医院抢救无效,与世长逝。5月25日,周小寒到达纽约的第二天下午,即携夫人一同前往颜主任居住的老年公寓,代表颜和昌教授的学生和同事们,向颜老的遗像三鞠躬,并向颜老的夫人相琪教授,颜老的女儿颜正安女士表示慰问,并奉上从家乡带来的碧螺春茶叶,以表思念。

征集儿童近视眼患者参加“十一五”国家支撑项目研究

我院眼科是“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青少年近视防治最优化策略与干预研究”的实施单位之一,现需征集年龄9~14岁,近视一百~四百度之间的近视儿童参加为期2年的治疗及随访。治疗方式主要为渐进多焦眼镜及高透氧角膜接触镜,这是目前国际公认的近视控制方式,镜片使用著名的依视路、美尼康、菲士康品牌,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将由课题经费承担大部分镜片费用,限额30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本院子弟及亲属积极参与。 联系电话:63243071或内线6818找眼科柯碧莲医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视觉复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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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疹应该如何治疗

当湿疹患者病情较轻时,可以外用他克莫司软膏、炉甘石洗剂缓解病情;病情严重时可以内用扑尔敏、氯雷他定等抗组胺类药物,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糖皮质激素治疗;还可用海带薏米冬瓜粥、苡苓小米粥、猪骨土茯苓汤等食疗方法缓解病情。
杨丽丽
杨丽丽 副主任医师
锦州市中医医院

湿疹中医如何治疗

湿疹这种疾病可以采用中医中药的方法进行治疗,比较常用的就是清热除湿汤、术苓除湿汤以及养血祛风汤,另外也可以用黄柏百部汤对患处进行熏洗。如果说是急性的湿疹,还可以考虑应用针灸的方法进行治疗,针灸治疗一定要确保疗程足够。
杨丽丽
杨丽丽 副主任医师
锦州市中医医院

湿疹结痂了用什么药

湿疹如果出现了结痂的情况,可以在患处涂抹氟芬那酸丁酯软膏或者是夫西地酸乳膏,这些药物都能够有效缓解瘙痒症状,促进病情恢复。另外还可以涂抹黑豆馏油软膏和千草王中药乳膏,若是有感染的情况存在,则需要使用红霉素软膏。
杨丽丽
杨丽丽 副主任医师
锦州市中医医院

湿疹可以吃芒果吗

芒果本身就是很容易导致人过敏的一种水果,所以对于湿疹患者来说,最好不要吃芒果,尤其是在发作的时候,因为芒果中含有漆酚类物质,很容易使湿疹更加严重。但如果患者湿疹并没有发作,且吃完芒果后没有出现过敏反应,则可以适当的少量吃芒果,吃完之后需要及时漱口。
杨丽丽
杨丽丽 副主任医师
锦州市中医医院

湿疹能洗澡吗

湿疹是否可以洗澡,需要根据患者个人情况和湿疹的发病状态以及严重程度来判断。如果患者是急性湿疹,而且出现了明显渗出的症状,则建议暂时不要洗澡,否则会使病情加重;如果患者是亚急性湿疹或慢性湿疹,那么则可以洗澡,但是最好减少使用洗浴用品,还要控制水温和洗澡的频率。
杨丽丽
杨丽丽 副主任医师
锦州市中医医院

湿疹要注意什么

皮肤过于干燥容易诱发湿疹,所以患有湿疹后要做好皮肤的保湿工作;湿疹的出现和过敏有很大关系,所以患者要注意避免食用致敏食物;还要注意避免用热水烫洗皮肤、避免过度搔抓皮肤,防止病情加重;最好选择棉质的内衣,有利于病情的缓解。
杨丽丽
杨丽丽 副主任医师
锦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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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常吃杏仁的好处

女性常吃杏仁的好处是有助于维持健康的皮肤和头发。杏仁富含维生素E和抗氧化物质,这些营养成分有助于保护皮肤免受自由基和环境污染的伤害,减缓皮肤老化的过程,使皮肤看起来更加亮泽和年轻。另外维生素E也有助于保持头发的健康,减少头发断裂和分叉的问题。 杏仁还富含健康脂肪酸和蛋白质,是女性维持健康体重和增加饱腹感的理想零食选择。研究表明,适量的杏仁摄入有助于控制血糖水平,减少食欲和减轻体重。由于杏仁富含纤维和蛋白质,它们也有助于促进消化系统的健康,预防便秘和其他消化问题。 女性常吃杏仁可以帮助维持皮肤和头发的健康,控制体重,促进消化系统的健康。将杏仁作为日常健康饮食的一部分是非常有益的。
朱明炜
朱明炜 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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