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医保病人请假离院制度
各临床科室:
根据新乡市医保局要求,必须加强新乡市医保住院患者的在院管理,实行请假离院制度。各科责任护士要及时将离院患者名单报院医保办,并在护士站显著位置设医保患者告知栏,在告知栏中注明离院时间以备医保局核查。正常治疗时间或夜晚休息时间在院率必须达到100%,患者正常治疗时间或夜晚休息时间不在位又无请假的按挂床住院处理;首次核查不在位的,本次住院病人报销费用的30%将从科室扣除,二次不在位病人报销费用全部由科室支付并扣除三倍于病人报销费用的质量保证金;患者预出院的应在告知栏中注明,否则视为挂床住院。新乡市医保局稽核科将不定时对我院进行稽查,请各临床医生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病历及病人相关信息。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