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农合病人凭入院证、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到住院登记处办理住院手续。住院登记处按照病人所属区域,选择直补单位给予登记并填写《新农合身份住院核查表》;
二, 病人住院后,科室认真核对身份,填写、《新农合身份住院核查表》并保存在病历中,在诊疗过程严格遵照协议,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检查,对超出《新农合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和材料费及大型仪器检查等使用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认可。
三, 病人持出院证、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转诊证到新农合办审核登记盖章,新农合办将其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复印件、转诊单原件保存,同时书面通知住院结账处结账;
四, 出院时病人凭出院证及新农合办的结账通知书到住院收费处结算,住院收费处按当地新农合政策网络给予按比例结算;
五, 由住院收费处每月按县(市)分类,打出《xx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接补助表》、《xx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接补助汇总表》和《河南省住院结算单》发票结算联装订成会计凭证,交给新农合办;
六, 新农合办每月按协议规定时间内需要向各县(市)新农合办公室上交如下材料:
1、新农合管理系统打印《xx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接补助表》、《xx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接补助汇总表》和《河南省住院结算单》发票结算联装订成会计凭证。
2、诊断证明、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收费单据及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及出院小结)。填写转诊、转院审批单(转入医疗机构协查情况部分)并加盖医疗机构新农合办公室印章后,装订成辅助资料。
七,在网络没有启动以前,遇到已签协议的新农合病人要求直补请及时联系医院新农合办。联系电话:66902400 66902339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新农合办公室
20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