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打造便民惠民工程
为进一步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提高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卫药政[2014]2号),我院在2014年7月组织开展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活动以“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为主题,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倡导优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在医疗过程中,患者越来越重视药物使用的主动权。但是公众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用药观念和错误认识容易使基本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存在困难。一些人认为基本药物是廉价的、过时的、疗效差的药物,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也说明人们不清楚什么是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其基本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过程严格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疾病谱,突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需要,进一步优化结构,保持合理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充分兼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保障、中西医临床路径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等相关政策要求,促进医保、医药、医疗互联互动,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确保基本药物安全可及,逐步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目前,我国实施的是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目录中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世界卫生组织现行推荐的基本药物数量相近,并坚持中西药并重。另一方面,与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套发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行基本药物理念所必需的基础性技术文件,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载体。这些材料的推广使用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指导临床科学诊疗、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总之,我国的基本药物是结合我国国情和国际经验遴选出来的,既与我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也符合我国疾病谱的特点,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预防、治疗的需求。患者使用基本药物,能得到更多的实惠。一是节省费用。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能够明显降低群众负担。二是用药合理。国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确定合理比例,国家通过印发相关资料,以规范医生的处方,避免过度用药。三是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四是方便可及。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能获得,使用方便。而且凡是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规定比例的报销。我院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展情况,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采用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制作板报、发放宣传单、简报以及利用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此外,我院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专题培训,帮助医务人员尽快熟练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制度。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工作,我院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接受并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的科学、安全、合理、优先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