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州市6岁的小林在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心外科接受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手术效果非常好。出院时,新农合补偿实际产生医药费用的70%,由于小林的家庭情况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因此又能获得20%的民政医疗救助。小林的父亲满足地说:“在定点医院给孩子做这样的手术真是合算,实际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也就几千块钱。”自从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心外科被河北省卫生厅确定为农村儿童先心病手术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患者享受到了这项政策的福利。据了解,哈院为我市唯一一家通过考核并被确定的定点医院,3到14岁之间的农村先心病小患者只要在哈院做相关的先心病手术,均可获得医疗费用的70%补偿。
按照《河北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卫生厅组成专家组对省级和各市级推荐上报的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严格检查考核,根据专家考核意见,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研究确定了22所医疗机构为我省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哈院作为我市唯一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凭借高精尖的医疗设备和优秀的医疗团队,以及科学的配套设施和全方位、人性化的医疗服务,顺利通过了专家组的考察和评比,成为我市唯一一家农村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据哈院心外科主任陈登峰教授介绍,此次被纳入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工作范围的四种先天性心脏病分别为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和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对这四类重大疾病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0—14周岁患上述疾病的参合儿童,在省卫生厅确定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救治补偿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予以补偿;民政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对象中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20%予以补偿。也就是说,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10%交纳费用,不属于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30%交纳费用。而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目前哈院心胸外科所能实施的先心病患儿手术主要确定在3周岁以上。最高限额付费标准分别为: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为2.5万;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为2.5万;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为3万元,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为1.5万元。对确诊并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例,由患儿家长或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和哈院出具的确诊诊断证明,向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县(市、区)民政局提出救治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参合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救治申请审批表》,由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局审核批准。批准之后,患儿家长可带患儿到哈院心外科住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