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卫生局下发文件,批准我院为秦皇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这是我院自取得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质以来,又一次进入到属地医疗服务的新范畴,标志着我院医疗水平得到地方卫生系统和广大患者的认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一项惠民工程,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目前我院接诊的尘肺患者中农民工患者占有很大比例,根据各地新农合政策要求,赴外地就诊的医疗机构必须为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院,否则不能报销医药费。为适应政策要求,医疗部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启动了此次申报工作:一是制定完善了有关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按照标准对所有医疗设备进行了逐一检查及维修。三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积极与市卫生局进行沟通联系,在医疗部各科室通力协作下,我院最终顺利通过了审批。
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获批,使全国各地的农村患者来我院就医时都能够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对我院医疗事业发展也必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能,努力为我国的广大农村患者尽到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