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县中医院实施“先看病,后交钱”诊疗服务模式。
凡到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的以下人员可“先看病,后交钱”: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2、“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3、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证或新农合医疗证及本人或陪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往住院处保管。病人出院结算时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将病人的医保或新农合证等抵押物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