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复印病历须知
为了方便因农合报销、商业保险、本地或异地医保报销,需复印病历的住院患者,出院三天后患者本人可持身份证直接到病案室办理复印,(周六、周日)除外,如患者家属代办,可持患者身份证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或其它相关证件,到病案室办理复印,门诊患者持以上证件除周六、周日外可随时到病案室办理复印,如涉及到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复印病历。
病历复印,由病案室人员按规定予以收取工本费。
房山区良乡医院
2010年11月2日
住院患者探视陪住制度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为给患者提供安静舒适、整洁安全的住院环境,利于患者的治疗与休养,我院使用门禁系统进行探视陪住人员管理,请您和家属配合,遵守以下制度:
一、病区作息时间:6:30‑7:30为早餐时间;8:00——11:30为检查治疗时间。11:30‑‑‑‑‑12:30为中餐时间;12:30‑‑‑‑‑14:00为午休时间。17:30‑‑‑‑‑18:30为晚餐时间;21:30为熄灯时间。家属送餐、打水请在用餐时间内。
二、探视时间:周一、三、五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10:00——16:00,其他时间谢绝探视,门禁系统不开放。
三、探视陪住要求:
1.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住,如需陪住者到护士站领取陪住证,凭陪住证进出病区,陪住证不得转让他人,陪住停止将证收回。
2.未满7岁的儿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谢绝进入病区探视。
3.探视陪住人员请勿大声说笑、请勿吸烟、饮酒、打牌及乱扔废弃物,保持病室安静整洁。
4.陪住人员不得躺卧病床,不得私带床具,个人物品按要求整齐摆放,不在床下,桌面、窗台上堆放,保持病室的整洁。贵重物品及财务自行妥善保管。
5.请爱护院内公共设施,如医疗设备、电视、花卉等,损坏物品者负责赔偿。
6.探视陪住人员不得在病房内使用个人电器、不得擅自翻阅病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7.为了患者的安全,患者住院期间请佩戴手腕带。请勿擅自离开医院,擅自外出者一切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
为给患者提供安静舒适、整洁安全的住院环境,利于患者的治疗与休养,我院使用门禁系统进行探视陪住人员管理,请您和家属配合,按规定时间探视。
一、病区作息时间:6:30‑7:30为早餐时间;8:00——11:30为检查治疗时间。11:30‑‑‑‑‑12:30为中餐时间;12:30‑‑‑‑‑14:00为午休时间。17:30‑‑‑‑‑18:30为晚餐时间;21:30为熄灯时间。家属送餐、打水请在用餐时间内。
二、探视时间:周一、三、五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10:00——16:00,其他时间谢绝探视,门禁系统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