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有本市及各县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住院等证件的患者,在您办理住院手续时配合医院做到以下几点:
一、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给接诊医生出示自己的医保身份证明,若未出示的患者,视为自费病人,全额交纳住院费用。
二、请按住院处的要求交纳住院押金,当超大额时请按照医生的意见到住院处及时补交费用。
三、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如实向医生提供真实病情,如因您提供的情况有误所引发的各类问题,医院不予负责。
凡持有本市及各县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住院等证件的患者,在您办理住院手续时配合医院做到以下几点:
一、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给接诊医生出示自己的医保身份证明,若未出示的患者,视为自费病人,全额交纳住院费用。
二、请按住院处的要求交纳住院押金,当超大额时请按照医生的意见到住院处及时补交费用。
三、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如实向医生提供真实病情,如因您提供的情况有误所引发的各类问题,医院不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