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授予“路救基金抢救费用结算服务示范医院”称号
近日,省卫计委公布全省第一批“路救基金抢救费用结算服务示范医院”名单,我市中医院位列其中。8月20日下午,市卫生局联合市公安局、紫金保险公司共同举行市中医院“路救基金抢救费用结算服务示范医院”授牌仪式。授牌仪式上,市中医院汇报了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工作情况,市公安交警支队侍威副支队长和市路救办主任、紫金保险公司吴龙总经理分别讲话。市卫生局张勇副局长代表市卫生局为市中医院进行授牌,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张局长指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卫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把关,强力推动示范医院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公安、紫金保险公司共同做好费用结算。自2011年以来,该院认真做好路救基金抢救费用结算服务工作,共为79个交通事故伤者提供抢救垫付,配合紫金保险公司为贫困家庭和肇事逃逸事故受害人垫付医药费用97.22万元。此次省卫计委表彰的第一批“路救基金抢救费用结算服务示范医院”共有17家,市中医院是我市唯一被授予该荣誉称号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