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院须知
①您在门诊就诊,如果需要住院治疗,门诊医生会开立住院申请单,请您持入院申请单,到6号楼一楼“床位协调中心”办理住院预约手续;
②办理住院预约时,床位协调中心工作人员会向您交代注意事项,请您仔细倾听,有疑问及时提问;工作人员将给您一张《住院床位预约单》,请您仔细阅读上面的内容;您如果有疑问,请拨打《住院床位预约单》上的电话与我们联系;
③医院有床位时,床位协调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电话知您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请您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医院;如果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赶到医院,请您及时通知床位协调中心的工作人员;
④我院规定,只有病人到达医院后,才能办理入院手续;逾期未办理住院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床位及住院证将不再保留,谢谢您的合作。
⑤办理入院手续时,需要您出示病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非医保病人请出示我院的就诊卡),以免个人信息错误风险发生,同时避免您医疗后报销困难;
⑥办理入院手续后,根据您的病情和治疗计划,您可能需要先在床位协调中心完成一些检查,请您配合我们工作人员的安排;
⑦在入住病房前,我们会安排您到“入院宣教中心”接受护士对您的宣教;护士会把住院期间的注意事项告诉您,请您仔细聆听;
⑧由于病人出院后床位需要整理,因此,在您办完入院手续后可能暂时不能直接去病房入住,请您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院内等候。
2.住院须知:
1.入院后由病区责任护士负责接待您。如您有不适或需医务人员的帮助,可使用床头呼叫铃或卫生间紧急呼叫铃。
2.在诊疗过程中,请您向医护人员如实告知病情,准确、真实、全面提供病情相关资料,并配合诊疗措施的实施。
3.住院期间,请您注意安全:
1)请勿擅自操作医用仪器,以免发生意外;
2)如您年事已高或身体虚弱、病情危重或病情随时有变化,请不要独自下床活动、入厕、淋浴;
3)请您勤洗手并协助保持洗手间、阳台地(台)面清洁干燥;病区内请穿防滑鞋,以防滑倒;
4)请勿将手机、金器、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病区的显眼处,如床头柜、枕头下等,也不要放在病员衣裤内,以免遗失;
5)您如需要外出,须经主管医生同意,到护理站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6)在院期间的费用交纳均由个人(或家属)通过住院处办理,谨防钱财被骗。
4.请勿在病区内吸烟、喝酒、打扑克及高声喧哗,以免影响病友休息。
5.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壳纸屑,以保持病室的整洁。
6.请勿向病房、走廊、阳台地面倒水,阳台外请勿晾晒衣服。
7.请您爱护公物,如有损失或缺少,请按医院物品管理制度进行适当赔偿。
8.严禁使用明火及其他电器,以确保病室安全。
9.住院期间治疗、生活所需的部分一次性用品请您自费购买。
10.请您遵守《浙医二院陪客探视管理制度》:
1)每天7:30~15:00及20:30~次日6:00为管理时间,在此时间段内是病区医师查房、患者集中治疗及休息的时间,谢绝陪客探视;
2)您的亲友/同事若疑似传染性疾病,请不要探视;
3)高龄、身体虚弱、病情危重等特殊病人,根据护士长发放《浙医二院病人陪客证》可留一名陪客;
4)在管理时间段,非治疗饮食患者家属可以凭《浙医二院病人送餐证》在中午11:00~12.00期间进入病区送餐;
5)夜间陪伴者需要躺椅,请到护理站办手续,不可与病人合睡一铺。
11.生活作息时间:
1)三餐供应时间:早餐6:30;中餐11:00;晚餐17:00;
2)饭菜由工作人员送至床边,自备饮食者需经主管医生和主管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治疗饮食不得自备,以免影响治疗效果;
3)饮用水和洗漱用水病区护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送床边;
4)病人午休时间为12:00~14:00;熄灯就寝时间为晚上9:00。
12.在诊疗过程中,请不要向医务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请吃等。
13.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时,请拨医院投诉电话:参见医院服务电话http://www.z2hospital.com/cms/JS.aspx?NRID=10047&LMID=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