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2014年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志愿服务是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为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促进我区志愿服务活动更加蓬勃发展,提出2014年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城乡社区为重点,以三关爱为主题,以积德行善为动力,以完善机制为保障,与学雷锋相结合,用制度化实现常态化。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重点搭建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完善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注册管理制度,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嘉许制度和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1.组织开展“邻里相伴”敬老志愿服务,为空巢老人以及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按照深化拓展、扩大覆盖、务求实效的要求,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主题,积极组织志愿者为空巢老人以及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抚慰、文体健身、应急救助、亲情关爱等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动员社区居民特别是低龄老年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对高龄老人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的方式进行帮扶,文明单位要组织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成长期稳定的帮扶对子,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里抚慰、健康保健等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区老干局、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2.组织开展“邻里相携”爱幼志愿服务,为留守儿童等有困难的儿童提供帮助。针对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问题,组织志愿者通过“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形式,对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和亲情陪护。针对留守儿童学习教育问题,组织志愿者依托乡村少年宫等阵地,开展学业辅导和兴趣培养。针对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组织志愿者进行结对帮扶,让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着力打造关爱未成年人“牵手行动”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动员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志愿者,以城市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围绕“大手牵小手爱心助成长”的行动主题,针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学习教育、权益维护、安全自护、身心健康、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3.组织开展“邻里相帮”帮农民工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以技能培训、权益维护、情感关怀文化服务、素质提升等为重点,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开展依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开展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志愿者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义诊咨询和心理疏导,培育农民工良好的健康素质和心理品质。开展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志愿服务,赠阅书籍报刊,宣传普及文明礼仪、法律知识,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要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价值观。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亲情陪护、学业辅导、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帮助。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工会、区教育局,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4.组织开展“邻里相扶”助残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帮助。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关爱他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主题,以社区、乡镇为依托,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障碍补偿为重点,大力开展社区家庭助残、康复医疗助残、支教就学助残、就业培训助残、扶贫开发助残、文化体育助残、权益维护助残等志愿服务,推动形成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区 残联,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二)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组织发动广大社会志愿者,以社交礼仪、赛场礼仪、职业礼仪等为重点,采用组织培训、专家讲座、技能展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文明礼仪督导队”、“文明礼仪宣讲队”等志愿服务队伍活动,走上街头闹市,深入社区农村,义务为市民群众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各行各业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延伸服务。在城乡社区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活动,形成人人热情参与学雷锋活动、人人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的生动局面。
责任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2.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
在广场、公园、文体场馆、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公共场所维护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遵德守礼。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各级文明单位
3.开展文明单位周边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新申报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要每月定时、定点参与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示范活动。
责任单位:各新申报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
4.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
以“邻里相悦”为主题,依托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民间文化资源,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义务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结合“全民阅读”、“中华经典诵读”、三明志愿者之歌传唱等活动,组织志愿者通过讲座、沙龙、朗诵、演唱等方式推介优秀图书、传播先进文化。组织体育志愿者开展大型体育赛事志愿服务,深入城乡基层组织指导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科协、区卫生局,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5.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各级文明单位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工作。区文明办将重点抓好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举办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培训班,每月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工作通报,对成绩显著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和组织单位进行表扬或奖励。
责任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
6.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以社区志愿服务为重点,与学雷锋相结合,开展以“五个一”(一卡、一队、一倡议、一结对、一示范)为主要内容的“邻里守望,情暖三元”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建立健全需求对接制度、注册制度、培训制度、服务记录制度,建立服务嘉许和回馈制度、保险制度、社工带志愿者制度、党团员带头做志愿服务制度,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各级文明单位、各街道办、各社区
7.开展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抓住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的有利契机,开展公共秩序、社会服务、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社会人文环境。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体局
8.开展学雷锋文化志愿者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组织民间手艺人、科普志愿者以及在文学、音乐、舞蹈、书画等方面有专长的志愿者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科协、区文联
(三)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积极倡导“文明餐桌”、“低碳出行”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环保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环保知识进校园”、“环保知识进企业”等活动,集中宣传爱水节水、植绿护绿、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理念和知识,推介与之相关的小窍门、小创意和新技术。组织志愿者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垃圾分类,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修养,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为生态市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2.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以爱水、节水、护水为主要内容,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护水质为目的,组织志愿者在我区沙溪河大力开展关爱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环保宣传、植绿护绿、保护水源、保障饮水安全、水面垃圾水葫芦清理、发放与张贴关爱母亲河倡议书、节水节电小贴士、讲授健康生活常识等形式向沿河沿江沿岸群众宣传母亲河保护与节能减排,唤起社会公众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清醒认识和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
3.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